当前日期:

目录

建国前,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加之山多田少,耕作粗放,生产力低下,人民生活艰难困苦。明代吕养中《义粮碑记》载:“旌德地不满百里,而山溪十有八九焉。居民万家垦山为田,昼佃宵纴,莫赡其家。”“民食朝夕粥不免于饥,红女终岁纺织不免于寒”。自清乾、嘉以来,县人为谋取生路,“往往经营贸易,散之四方”。在外经商致富的商贾和官宦,复携资回乡,兴办本土贸易。当时,旌阳、三溪等地,店铺密集、市面繁荣,商业和民间手工业都较兴旺。道光、咸丰年间,本县人口发展到最高峰,“人有余而土不胜”,半数以上的粮食均由商贾从芜湖、湾沚等地筏运以济,旌德米市也应时而兴。
咸丰十年至同治二年(1860~1863),战乱频仍、旱涝连年、瘟疫流行,以致田地荒芜,民生困苦,数以万计的百姓背井离乡,四出谋生。遗民无以果腹,初掘葛蕨,继啖树皮,终食人肉。江志伊《旌川杂志》说:“……江村六祠门首有售人肉者,每块售钱六文,甚有磨人骨成粉,水和而咽之者……”。
同治四年(1865)后,形势渐定,县人陆续回归故土,重整家园。当时,“各乡田未栽莳,人皆挑菜掘葛以食,入秋野草结实如粟米,以手捋取,每人日可一二斗,以作粥饭饼饵,味淡可口,足以疗饥”。民国时期,县政府为满足浩繁的军需和行政支出,敲诈勒索,巧取豪夺,使旌德民穷财尽,人民生活无着,连当时国民党县长陈立本亦承认:“民穷于下,赋重于上”。民国后期,通货膨胀,币值下降,一般公职人员待遇微薄,所得薪水难以维持一家生计,以致屡屡联名上书诉苦,强烈要求提高薪俸,保障基本生活。民国36年(1947)8月,白地洋川村一教员呈文县参议会说:“一般穷苦大众更较公教员工生活困难万千倍,真是放下镰刀无饭吃,债台高筑”。农民不仅受县政府各种摊派之苦,还受本地高利贷的剥削,“上春借人一石米,下秋给人六石谷”。溪潭保保长曾上书:“有盘利之徒,名为周济,暗实剥削;凡我小民处此断炊当中……有食者十之一二,无食者十之八九……,纵卖儿鬻女,犹恐难饱”。全县农民生活,由此一斑,可窥全豹。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逐步壮大,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改善。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县民收入显著提高,传统的温饱型消费结构开始改善。1985年全县人均储蓄58元,比1952年的人均0.63元增长91倍;1987年全县人均储蓄达102元。
一、收入
(一)农民收入
建国后土地改革,全县9681户29431名贫苦农民分得耕地65785亩,房屋320幢4158间,耕畜877头,各种农具11804件,粮食45万公斤。广大农民在自己土地上耕作,经济收入逐步提高。1956年,一般农业社社员人均纯收入70元左右,收入较高的仕川农业社社员平均纯收入达113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业收入和粮食产量曾一度徘徊不前。1965年全县社员人均收入59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割除,经济收入全靠集体收益分配。1970年至1978年,社员人均年收入70~80余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左”倾错误,制定了一系列富民政策。1980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涌现出一批种植业和养殖业专业户,至1987年,全县有各种专业户593户,2573人,年人均收入达870元。同年,县统计局在版书、旌桥、乔亭、云乐、兴隆、孙村、白地7乡,各抽查上、中、下等生活水平的农民l0户,其中,人均收入200~300元4户,300~400元11户,400~500元20户,500~600元16户,600~800元11户,800~1000元5户,1000元以上的3户。1987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81元,比1978年的85元增长3.5倍。
(二)职工收入
1949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薪185元;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县290人调升工资,占职工总数的42.6%,职工年人均工资452元。1968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501元。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收入显著提高。1979年国家在提高肉禽等八种主要副食品价格的同时,给职工每人每月补贴5元,并调高工资区类别,全民所有制职工升级1526人,占全民职工总数的41.9%,月增资额为9038元;集体所有制职工升级334人,占集体职工总数的36.2%,月增资额为1837元。198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由基础、职务、奖励工资和工龄补贴四个部分组成,年人均工资891元,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779元。198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222元,比1949年增长5.6倍;集体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也达到1096元。
二、消费
(一)食粮
县民主食大米。70年代前,山区农民辅以小麦、玉米、山芋等杂粮。1956年至1978年,农业人口年均口粮标准(稻谷):余粮队240至251公斤;缺粮队不足240公斤的由国家补足,返销供应;经济作物区240公斤(不含奖售粮)。1979年全县农村口粮人均346公斤,1982年人均381公斤,1985年人均318公斤,1987年人均320公斤。
1953年国家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后按人分等定量供应,工人按不同工种,月定量(成品粮,下同)为14~27.5公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脑力劳动者为14~16公斤,大中学生为16~17公斤,居民13.5公斤,其中10周岁以下的儿童,按年龄大小分别定量为6~12.5公斤;至今城镇居民口粮供应标准基本未变。
(二)服饰
民国时期,中等人家男子多穿长衫马褂,女子时兴旗袍,衣料多为“洋布”和丝绸、呢绒等。乡村农民着对襟上衣,村妇穿大襟褂,衣料多用家织土布。山里人兴着山袜、草鞋,有些贫困人家几人互穿一条裤,四季同着一套衣。
建国初期,农村老年人仍穿旧式服装,城镇居民时兴中山装、列宁装、西裤等。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人衣着也不断改善,随季更换,看场合更衣,在家出门均有不同。衣料初为平布,60年代有咔叽、华达呢、灯芯绒,70年代有化纤布等,80年代发展到涤棉、涤纶、呢绒、毛料等。城镇居民衣着讲究款式、色彩,衣料倾向高档;农村男女衣着款式亦不断更新。男女青年衣着尤为丰富,西装、中山装、滑雪衫、毛巾衫、风衣、皮茄克、牛仔服、连衣裙、西装裙、健美裤、喇叭裤等在城乡普遍流行。各种胶鞋、皮鞋、旅游鞋和化纤袜等也巳普及。男女时髦妆饰品逐年增多,有太阳镜、各式发卡、项链、耳坠(环)、戒指等。
(三)居住
建国前,外地移民和贫困人家多以茅棚、草寮为宅,有的长期租住他人房屋;中等人家多为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富户宅第多是四合屋、三间两厢式徽派建筑。
60年代中期,农村兴建住房渐多。70年代农村形成建房热潮。80年代初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随着农村经济的繁荣,掀起了第二次建房高潮,住房条件大为改善,起居较宽敞。所建房屋,除砖木结构的三间或五间式楼房外,不少已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阳台式两层楼房发展,每层两室(或四室)一厅,宽敞舒适。1982年至1987年,全县农村新建住宅面积56万平方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占6万平方米。1987年底,全县农村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8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占243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8.21平方米。1987年,俞村乡凫阳村379户,共有房屋363幢,其中,建国后新建的房屋达299幢,占房屋总数的82.4%,户均新建房屋面积57.4平方米。
城镇、机关、厂矿职工住宅建设也发展迅速,县房管部门兴建的居民住房逐年增多。80年代,城镇私人建房也开始发展。1982年至1987年,城镇新建私房面积达2.6万平方米,1987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1平方米。
(四)行旅
建国前,本县交通闭塞,外出靠步行,少数富者乘轿。城镇街道和大村落道路多以石板铺就;小村庄之间只有蜿蜒山道相通。遇河搭有木桥、石桥,主道建有路亭,供行人歇息避雨。庙会和集市日,乡村农民有的手推木制独轮车赶集,既可坐人,又可运货。由于交通不便,云乐、祥云等山区很多老人几十年未出过山,更未到过县城;年轻人进城办事,往返步行需要二天时间。
建国后,乡村小道逐渐改建成板车道;城镇主街道用六角形水泥砖铺砌,宽阔平整。70年代末,全县乡镇均通公路。云乐、祥云、碧云等深山区至县城,乘车往返只需二三小时。80年代,自行车普及城乡,三轮车、面包车、摩托车也逐年增加。
(五)器具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家用器具逐渐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炊具、雨具等日常生活用品不断更新,照明用的松油火把和菜油灯已成历史,电灯和手电筒早已普及。自70年代末起,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大衣橱、五斗橱、饰品橱、沙发椅以及电饭煲、电扇、收录机、电视机、电冰箱等中、高档用品,陆续进入职工和农民家庭。据县统计局1987年对70户农民家庭抽样调查结果,拥有自行车53辆,缝纫机37架,钟表212只,电扇11台,大型家具225件,收音机19只,电视机26台,收录机9台。职工家庭,电扇、电饭煲、黑白电视机已基本普及,购买电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等高档用品也逐年增多。1987年,全县销售彩色电视机350台,电扇2103台,收录机973台,洗衣机253台,电冰箱44台。
1987年70户农民家庭购买生活用品调查统计表

1987年中等农户收支典型情况调查表


1987年城镇居民家庭收支典型情况调查表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