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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工业
建国前,本县私营工业的主要形式是雇工带徒,业主多为师傅,前店后坊,自产自销。民国21年(1932)许普澍等人在县城创办光明电灯碾米(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县第一家机械装备、以燃油为动力的工厂,有工人20名、24马力德国造柴油发电机组一台,专营发电照明和加工粮食,白天碾米,晚上供电照明。民国29年建成旌德示范丝绸厂,有工人30人。胡金庭炉坊、程广丰糟坊、汪金有油坊和三溪的益顺炉坊、丰大糟坊等都是当时较大的私营企业。1949年底,本县有私营工业27家,个体手工业816户,从业人员959人,产值18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99.5%。主要产品有木竹铁制农具、砖瓦、食油、酒、糕点、黄烟、花爆、纸伞、铁锅等。
建国初,人民政府对糟坊实行统购包销,对炉坊实行加工订货,帮助其发展生产。1951年10月城关裕民加工厂(原光明电灯碾米公司)改造为全县首家公私合营企业。1952年7月新开业私营作坊45家,从业人员122人。1956年私营工业企业全部改造成国营、集体企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鼓励多种经济发展,私营工业又逐步建立,户办、联户办、公私合营企业迅速崛起。到1987年,有榨油、碾米、副食品、砖瓦、水泥制品、金属加工、家具、针织、印刷、电器等行业个体和联户办企业1128家,从业人员2263人,产值456.34万元(当年价),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0.6%,上缴税金19.68万元。产品有小农具、人力脱粒机、铸铁件、油脂、糕点、服装、印刷品、电器元件等。华坦的花生酥、三溪的水竹篮、棕扇和版书的棕绷床等传统名产也相继开发上市。
二、国营工业
民国27年(1938)11月,县赈济会筹资2300元建立难民纺织工厂,生产布匹、毛巾。民国30年省办皖南行署第二纺织厂在旌德建成,规模较大,有织机、缫机等60余台。县政府因办难民工厂小有成绩,受到省政府嘉奖。抗战结束后,因市场萧条工厂均倒闭。50年代,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发展。1955年县人民政府建成第一家国营旌德酒厂。1958年,全县兴建农机修造厂、联合厂、印刷厂、砩石矿、粮食加工厂、杂品厂,部分合作社、公私合营工厂也转为国营工厂。当年国营厂矿增至40家,年产值574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84.4%。1959年至1965年调整国民经济时期,停办和划回集体所有制工厂29家,职工从1187人减为537人,国营企业精减至11家,拥有固定资产净值48万元,利润27.56万元,积累61万元。1966年新建农业机械厂、石灰厂,但总产值却逐年下降。70年代发展地方“五小工业”指小钢铁厂、小煤矿、小电站、小化肥厂、小水泥厂等,先后筹建水泥厂、玻璃厂(后停建)、化肥厂(后停建)、自来水厂、油脂加工厂等。到1980年,全民所有制企业13家,产值60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0.8%,年末固定资产净值350万元,职工总数1103人。1985年后,各部门利用接收的“小三线”工厂,兴办电子元件厂、帆布厂、氟化厂、苎麻纺织厂、建筑装潢材料厂等国营企业。到198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机械,纺织、粮油食品、电子、采矿、医药、化工、酿造、建材、印刷、饲料、燃料(非独立核算企业)等行业,独立核算企业25个,其中经委系统14个、粮食系统4个、商业系统2个、农林系统5个。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191万元,职工2383人;工业产值1841.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7%;实现利润138.8万元,占工业利润总额的65.6%。产品有砩石、农用拖车、高频接插件、酒、饮料、大米、油脂、副食品、饲料、葡萄糖、乳酸钙、蜂乳精、石灰、水泥、玻璃玛赛克、精干麻等,其中砩石获外贸部“部优”产品称号,标准一等早籼米获商业部“信得过产品”证书,砩石、乳酸钙出口西欧、日本、东南亚各国。
1961—1987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表

1987年部分国营工厂概况统计表

三、集体工业
本县集体工业是在组织个体手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3年第一个合作组织旌阳铁业小组成立。1954年全县的铁器、造纸、木竹、修理、缝纫等行业手工业者联合组建合作社(组)。1956年旌德县手工业联社成立,有手工业合作社(组)12个。1958年,全县大办工业,产品突破小农具及生活用品范围,开始生产脱粒机、磨粉机及370型轧棉机等机械化或半机械化产品。当年有9家厂(社)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部分厂(社)合并成大厂。1962年,原转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重新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三溪、白地、乔亭、俞村等公社及城区恢复和建立32个集体社(组),年底产值达52万元,正式社员616名。1968年,城区10个集体社(组)合并,分别建立旌德县农具厂、服装鞋帽厂、棉针织厂、旌阳铁器厂、木器厂、竹器厂等。70年代,县轻机厂仿制台钻成功,木器厂转产玻璃纤维,其它如化工、陶瓷、建材等企业也相继投产。1978年旌德县第二轻工业局成立,进一步扩大工业规模,建起玻璃钢厂、制鞋厂、服装厂、钢窗厂、玉雕工艺厂等,传统的徽墨、毛笔生产亦有较大的发展。1987年县属集体工业独立核算企业16家,其中二轻系统14家,林业系统和基建系统各1家,职工共1042名,固定资产净值286.9万元,产值819.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0.9%。产品有徽墨、毛笔、玻璃纤维、玻璃钢制品、台钻、钢门窗、五金制品、服装、鞋帽、饮料、家具、水泥制品等20余种,销往邻省及本省各地。其中台钻、徽墨进入国际市场。
四、乡镇企业
民国期间本县曾在农村推行公共造产,以现金或实物集资认股组办榨油等生产合作社。民国35年(1946)4月,全县有县联合总社1个、乡镇社11个、保社71个、专营社4个,社员903人,资金75105股,共69.8万元,从事纺织、榨油、制面、供销、植桐、信用等业务。除三溪个别社业务较好外,大多收效甚微。
1951年,一些乡村利用当地资源办起油坊等小企业,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展开,乡镇工业逐渐发展。至1958年,各乡镇共办起油坊、糕饼坊、糟坊,粉丝坊等9家,产值99.0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56%。1961年全县乡镇企业22家,工业产值47.85万元,1970年下降到9家,8.58万元。70年代,拖拉机、柴油机、汽油机等农业机械逐步推广,有些社队办起机械修配厂、水电站、粮食加工厂等。1977年旌德县革命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成立,全县有社队企业29家,经营采矿、建材、水力发电、食品加工、农机修理及配件制造等31个项目,产值46.2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8%。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乡、村办的粮油加工厂、砖瓦厂等大多转卖或承包给联户、个人自主经营。承包者按协议或合同上交集体提留、积累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另交),对厂内工人按岗位、贡献确定报酬,或实行计件工资。1985午后,乡镇工业迅速发展,至1987年,全县乡镇企业177家,从业1913人。其中独立核算企业175家,固定资产净值502.15万元,总产值75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9.2%,利润64.18万元;乡镇办企业73家,上缴利税5.4万元;村办企业上缴税金7,26万元。产品有文化用品、纺织器材、家具、建材、建筑机械、砩石及其精粉、电力、铸铁件、精干麻及麻条、针织服装、焊剂、粮油食品等。部分产品销往上海、浙江、江苏、河南、湖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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