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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当涂人事管理机构始设于1951年。是年8月,县政府设立人事科,翌年2月与民政科合署办公。以后又从民政科划出,单设县人委人事科。1963年1月,原县人委监察室业务划归县人事科,改名县人委人事监察科。同年4月,人事监察科改称人事监察局,负责全县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录用、考核、监察和任免等项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县人事监察局机构瘫痪,工作停顿。1968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政治工作组组织小组,统管全县人事工作。1977年,人事局恢复。1983年7月体制改革,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局。1988年县科委管辖的县人才技术交流服务公司划归县人事局,改名当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989年9月,由县科委承办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管理等工作划入人事局。此外,县军队干部安置办公室、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办公室、县老龄委办公室均设人事局内,由人事局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