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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营企业收入
1957~1985年铜陵市国营企业收入累计48464.34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63.91%。主要来源于市属国营企业上交的利润。建市以来,重工业上交的利润,在市财政收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它企业和轻工业按规定向财政提供的收入在市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小。
1957年,企业收入为—0.09万元,1960年为233.10万元。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破坏,收入下降到12.35万元,1968年再度亏损22.91万元。1970年生产得到恢复,收入回升达466.45万元。1971年铜陵有色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下划,扩大了市财政收入规模,当年企业收入达8272.16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后,市企业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由1982年的38.47%下降到1985年的11.72%。1985年有色公司收入上划中央财政,市财政收入达3110.7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为历史最好水平。
1957年,企业收入为—0.09万元,1960年为233.10万元。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破坏,收入下降到12.35万元,1968年再度亏损22.91万元。1970年生产得到恢复,收入回升达466.45万元。1971年铜陵有色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下划,扩大了市财政收入规模,当年企业收入达8272.16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1983年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后,市企业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由1982年的38.47%下降到1985年的11.72%。1985年有色公司收入上划中央财政,市财政收入达3110.76万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为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