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铜陵市司法局成立之前,全市的司法行政工作由法院管理。1957年6月,铜官山市人民法院内设公证室,1959年3月撤销。1962年11月15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公证室办理公证工作,1964年撤销。
1957年10月成立铜官山市法律顾问处,负责铜官山市、铜陵县所辖地区律师业务,1959年3月以后撤销。
1978年12月10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司法科,负责管理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1980年6月17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1980)126号《关于尽快建立各级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铜陵市司法局。1983年10月6日,市辖四个区设立司法科(铜山区司法科后改为司法行政办公室)。
1983年底,市司法局开始筹建劳改劳教场所。1984年2月25日,“铜陵新生厂筹备处”成立。并从1983年底,陆续接受市、县投入的劳改、劳教人员共292名,1984年3月,“新生厂筹备处”撤销。“两劳”人员分别送入南湖和九成畈农场。
为了加强基层民事调解,1985年6月,全市9个街道聘请了11名专职司法助理员。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