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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采购供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和50年代初期,安徽私营卷烟厂和个体卷烟户所用烟叶、烟纸、烟丝、香料以及卷烟工具,都是自行采购,自己使用。 1953~1964年上半年和1970~1980年间,卷烟生产用原辅材料、烟机以及基本建设的统配物资、实行国家分配计划指标,卷烟厂自行采购的办法。 1964年下半年至1969年,全省卷烟生产所需的烤烟、盘纸、包装纸、盒皮以及烟机和统配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统一由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蚌埠分公司负责。 1980年后,安徽省烟草工业公司对全省烟草行业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各卷烟厂生产所需的烟机、盘纸、滤嘴棒等物资,编制卷烟主辅材料物资采购、供应计划,上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审批;属于省烟草公司物资管理权限的,由省烟草物资供应公司代表省烟草公司对外签订各类物资供需合同。经常开展物资调查研究和物资供需量预测,及时调整各类物资采购供应计划。发展横向联合,拓宽卷烟配套材料资源,保障卷烟生产稳定发展。加强卷烟盘纸、滤嘴棒等专卖品和卷烟生产用的主要配套材料及其原料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采购、调拨、供应工作。 1980年以来,安徽省烟草公司在加强烟草物资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物资经营业务,采购、调拨、供应大量物资,保证全省烟草企业卷烟生产正常运行。 1989年以来,物资采购供应情况见表5-5-1。 安徽省烟草行业物资采购供应一览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