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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丝绸公司安徽省公司的通知》(摘要)
皖政(1983)28号 (1983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70号文件《批转国务院财贸小组关于成立中国丝绸公司报告的通知》的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国丝绸公司安徽省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略) 三、省纺织厅、商业厅、外贸局、供销社现有搞茧、丝、绸工作的人员,以及仓库、门市部、物资设备、流动资金、贷款指标、交通工具和各种专项资金等,一并划交省丝绸公司。 |
皖政(1983)28号 (1983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70号文件《批转国务院财贸小组关于成立中国丝绸公司报告的通知》的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国丝绸公司安徽省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略) 三、省纺织厅、商业厅、外贸局、供销社现有搞茧、丝、绸工作的人员,以及仓库、门市部、物资设备、流动资金、贷款指标、交通工具和各种专项资金等,一并划交省丝绸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