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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皖政[1992]16号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业经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九日 |
安徽省人民政府 皖政[1992]16号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业经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