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关于颁发《安徽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物价局文件 皖价检字〔86〕49号 各行署、市、县(市)总工会、物价局: 为了做好职工物价监督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物价局《职工物价监督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皖政〔1986〕30号通知精神,制定了《安徽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安徽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细则(试行)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总工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
安徽省总工会 安徽省物价局文件 皖价检字〔86〕49号 各行署、市、县(市)总工会、物价局: 为了做好职工物价监督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物价局《职工物价监督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皖政〔1986〕30号通知精神,制定了《安徽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安徽省职工物价监督站工作细则(试行)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总工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