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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缵统(1852~1922年) 清末戊戌维新运动志士,字承先,号天民,崖城区拱北乡人,清咸丰二年(1852)正月十八日生,出身于封建书香门第。祖父详士为岁贡,父亲受年为监生。少时读书聪明,10多岁博得知州奖掖,成为当地稍有名气的秀才郎。20岁左右,参加“郡试”,名列第一,后被授“八品顶戴”,名倾一时。
光绪元年(1875),上《崖州利弊书》,向工部右侍郎广东学政江鸣銮提出兴利除弊,改良吏治的主张,并撰联以自勉,曰“国有宁日当学包拯诛奸宄,民得安时应仿海瑞正纪纲。官塘白丁”,受到江鸣銮的表彰。光绪十九年(1893),赴广州入“广雅书院”读书。适逢康有为在广州万木草堂和邝氏祠讲学,慕名而至,受业于康之门下,并结织了梁启超、麦孟华等人。康有为常与之讨论《春秋》“三世之义”、《易经》“阴阳之变”,对其才学颇表赏识。光绪二十年(1894),乡试中举。次年(1895)春,随康、梁等人入京会试,适中日甲午战争结束、《马关条约》签订,激起朝野义愤,遂参加“公车上 书”,请求变法。事后朝廷利诱威胁上 书举人,动摇者陆续撤除名单,与其友善者,劝其尽快“取回知单”。林说:“康南海通古今之变,万国之理,我本万里天涯一介微儒得遇良师乃如云开见月,三生之幸也。读书人当勇赴国难,吾意不移,虽九死而不悔矣!”时人赞曰“南荒斯人,真义士也”。5月中旬以家事告急南归,时遇琼州逢水旱风灾,上 书省督陈情,省下发救济银1500枚,不足,又奔走各地,向善堂、巨富、殷户募捐银39600枚。
光绪二十三年(1897)六月,康有为自桂返粤讲学,林缵统再次赴穗,随康入京参与创办“粤学会”和“经济学会”。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月,又参与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的百余应试举人上 书都察院(小公车事件)。四月,林缵统加入维新团体“保国会”。六月二十三日,光绪皇帝下“定国是诏”,宣布变法,“百日维新”开始,林缵统被“保国会”推举为负责“条陈时事奏善具”的“领衔人”,成为协助康、梁理政的得力助手。八月,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君子”遇难,慈禧通令缉捕党人,康、梁出走日本,林缵统潜回海南。家居期间曾奔走万宁、乐会等地,联络和推动乡绅、商贾开发西沙群岛。卒于万宁,归葬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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