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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1936.11):汉,别名赵露丹、赵青鸾。女。山东省肥城市人。中国歌剧舞剧院主要演员,新中国第一代舞蹈表演艺术家,首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连任第五、六、七、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舞蹈家协会顾问等职。代表性的舞蹈作品有:《宝莲灯》、《小刀会》、《刚果河在怒吼》、《八女颂》的主演,《梁祝》、《刑场上的婚礼》、《剑》等中、大型舞剧的编导和主演,1982年、1987年先后两次举办个人专场舞蹈作品晚会。近年著有《两代丹青》、《我和爹爹赵丹》等书。
赵青的表演富于热情,善于通过舞蹈动作塑造不同的人物形象。她主演的舞剧有《宝莲灯》、《小刀会》、《八女颂》、《刚果河在怒吼》、《剑》、《梁山伯与祝英台》等。
1980年,她与人合作创作并主演的《剑》获文化部直属艺术单位观摩演出表演1等奖、创作2等奖。1980年,她在北京举办了赵青舞蹈作品晚会。
1982年,举行了第一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表演了一批自编的新舞蹈《海之诗》、《霸王别姬》、《黛玉焚稿》、《印染工人之歌》等。
1983年首届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录制,与搭档徐川表演舞蹈《节日》。
1984年北京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龙的传人》1985年珠江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由她编剧并任主角的故事片《金色的梦》。
1986年广东电视台拍摄了《赵青舞蹈集锦》。
1987年举行了第二台"赵青舞蹈作品晚会",新作品有舞剧《骆驼祥子》片断"虎妞与祥子"、《搭错车》中的三段双人舞、《洛神》、舞蹈诗《琵琶行》、舞蹈《金蛇狂舞》、《潜水姑娘》等。
1988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与杨丽萍等表演《民族大联舞——节日之夜》。
1989年中央电视台摄制电视片《丑娃娃的梦》,收入有舞蹈《马路天使》、《爱情的故事》、《编花篮》、舞剧《一样的月光》节选等。
1991年12月,中央电视台举办了"赵青舞蹈艺术生涯40周年影视展播",连续七个晚上播放了由她主演的电影、电视片、专题片、舞蹈集锦等。她曾先后赴苏联、波兰、英国、法国、日本、美国、香港以及拉丁美洲部分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在国际舞坛上享有一定声誉。
赵青曾任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连任第五、六、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著书《两代丹青》、《我和爹爹赵丹》。
2008年至今,她潜心创作了《伏羲女娲》、《丹顶鹤》、《晚霞》等50余幅优秀油画作品,自此登上了她人生的另一个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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