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乐,高欢的侄子,任北豫州刺史、济州刺史,封为阳州县伯,进爵阳州公,死后追赠太师、太尉、录尚书事。
阳州公高永乐,是高欢的远房侄儿。太昌初年,封为阳州县伯,后进爵为阳州公。逐步升至北豫州刺史。河阴之战,司徒高昂失利撤退下来。当时高永乐把守河阳南城,高昂奔至城下,西魏追兵将到,高永乐不肯开门,高昂就被俘了。高欢大怒,杖罚高永乐二百下。后撤了他北豫州刺史职位,家产被没收。高欢问他何故,高永乐回答说:“裴监为长史,辛公正为别驾,受王委寄,斗酒只鸡不入。”高欢便用他为济州刺史,仍以裴监、辛公正为长史、别驾。对高永乐说:“你不要太贪了,按道理稍稍取一点财利也不必担心。”永乐到州上任后,裴监和辛公正规劝他他不接受,就打报告向高欢汇报。高欢把报告加封后送给高永乐看。这才知道二人确实十分清正,一并提拔重用。高永乐死在州任上。朝廷赠给他太师、太尉、录尚书事,谥号为武昭。他无子,以堂兄直墨塞之第二子产耋赣为嗣,袭其爵位。型呈初年,改封为恺越发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