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镇澜
卢镇澜(1879-1967)字润州,镇江人。在南京水师学堂轮机班肄业,成绩优异,正拟保送赴英深造,以其曾参加学潮而被除名,乃赴湖南某学堂就业。获官费留学日本东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士学位。在东京认识孙中山并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镇江光复,被推为军政府司法部长;不久改称地方审判厅厅长,筹设法政学堂,自任教务长。两年后,调任浙江杭州高等审判厅厅长及鄞县、松江地方审判厅厅长。民国6年(1917年)到广东护法军政府内务部任第一司司长,以后改任大理院推事。民国11年陈炯明叛变后,在镇江执行律师业务。民国16年曾以律师身份与江苏省政府秘书长金体乾同去上海向盛宣怀家属交涉,追索盛生前曾亲笔允诺捐献作为教育经费之部分财产,几经周折,终于达到目的,对江苏教育事业起了一定的作用。解放后,为民革党员、任镇江市政协第三、四届委员。晚年信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