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甫
陈光甫(1881-1976)近代民族资本家。原名辉祖,后改名辉德,字光甫。江苏镇江人。1899年任职于汉口海关邮政局。1904年随湖北省参加圣路易博览会代表团赴美,会后留美攻读。1909年获宾夕法尼亚大学商学士学位,是年2月回国。1910年任南洋劝业会外事科主任。辛亥革命后任江苏省银行监督。1915年6月创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自任总经理。1927年初,任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主任,为蒋介石垫借政变经费三百万元。同年,创办中国旅行社。1928年10月,任江苏省政府委员。是年11月,任中央银行常务董事。1929年,为出席国联劳工局中国代表。1931年,与英商太友洋行合资开办宝丰保险公司。1932年后任国民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银行公会主席、国民参政会参议员,多次代表国民政府向美国借款。1940年,任复兴贸易公司董事长。1941年,任中美英平准基金委员会主席。1944年赴美,出席国际商业会议后,与中外财团组成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工业拓展公司、国泰保险公司,至1946年归国。1947年,任国民政府委员、中央银行外汇平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任-。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将上海商业银行转至香港。1950年该行在港注册。1954年设“上海商业银行总管理处”于台北。 1965年该行在台复业,任董事长。1976年7月在台北逝世。著有《陈光甫使美日记》、《陈光甫先生言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