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1934—1987),江苏丹阳新桥乡人。家境贫寒,13岁至长兴鼎甲桥一家私营油酱店当学徒。1955年1月,参加长兴合溪供销社工作。1956年8月,加入共青团。195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煤山供销社营业员、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等职,并任县联社监事会监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以雷锋为榜样,20多年如一日,努力做好事。平时生活极其俭朴,上级奖励的奖金,赠给敬老院,或买物品分赠给同事。煤山山民居住在远离集镇10多里的山岕里,陈华特置一双箩筐和扁担,每逢农忙季节,挑起180斤重的货郎担,走村串户、跋山涉水,将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及时送到山民家门、田头。担任煤山供销社副主任后,继续坚持送货下乡,并约法三章:凡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凡定量供应的商品,自己绝不多买;凡特殊供应的商品,自己绝不搞特殊化。经常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查组,赴各门市部、代销店、个体商店进行物价、食品卫生、度量衡器检查。并且建立监事会联络点,在市场上设立监检台,寄发征求意见信;在三个门市部内各设“服务态度评议台”,创文明经商新风。还组织成立农民致富信息联络处,创办信息交流刊物。
20世纪60年代初,陈华被评为县级一等先进工作者,县级“六好”职工,雷锋式的商业战士。1977—1983年,分别被评为县、地(市)、省级先进工作者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商业系统劳动模范。1984—1986年,分别被评为县、市、省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患肝癌逝世后,有7个行政村的群众自发地为他开追悼会,种纪念树。当骨灰送到煤山镇时,迎丧队伍长达千余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