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廷都(1922-1946),福建省晋江县人。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抗敌后援会,积极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设立沿海区委,任区委组织委员。1942年春任中共沿海区特派员兼中共塔头村支部书记。1943年夏,任中共沿海区委书记,率武装工作队配合中共后山支部多次打击敌伪。1945年4月任中共晋江县工委宣传委员,同年6月调泉州中心县委武装工作队。1946年5月1日,在泉州中心县委组织的武装筹款行动中不幸被捕。在狱中,面对酷刑的折磨和名利的0,始终坚贞不屈。同年6月18日被敌人秘密活埋在泉州东岳山,英勇就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