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思光,又名道垦,字亚卿,号涵亭,别号梓亭。康熙四十三年(1704)七月廿二日生于安溪县崇信里留山乡(今西坪乡留山村)。幼便颖异,周岁,教以天地日月山川草木名称,皆能记忆。4岁能诵五言诗。是岁,父去世,他号啕大哭,宗亲戚友莫不感动而流涕。5岁入学,与诸童子不同趣,喜画地作山水花鸟的形图。7岁时,祖父以雨中戴笠拜孔子出对:“竹笠拜先圣”,他随口答对:“玉笏觐至尊”。祖父大为惊叹!11岁随母归宁湖丘(今虎邱乡),当地副举人林宪老提出一联:“天同地同王不同”,他随口对答:“道异释异儒不异”。于是传为“神童”。15岁就学府城泉州,博通群书,为文辄惊人。18岁祖父去世,家境困迫,辍学从教。持家养母,他边教边学,肆力文章。29岁入泮,37岁中举人,44岁中进士。
乾隆十四年(1749)冬,思光任汜水知县,下车伊始,即了解民间疾苦,兴利除弊,查询讼事,旬日而决,做到案无积牍,百姓称颂。邻县有疑难案件,都请他参与决断。
十七年(1752)以抚台陈某举荐,思光调任杞县知县。他勤心政纪,治理纷乱,政绩斐然。江南岁饥,他奉命赈济,尽心尽力,上宪称赞其廉洁奉公。二十年,周边诸县并遭水灾,邻县皆匿报灾情。思光据实上报,为民请命,竟遭上司责备。
廿三年(1758),杞县水灾严重,民房多半被冲毁。思光日出勘察,拨款赈济,偏遇当事者搬弄是非,遂被调离,转任郏县。他到任仅三日即除去极恶大盗二人。翌年邻县馑,饥民多流离转徙,聚于郏县,他边上报,边劝募,并拿出自己的俸薪以为首倡,收养饥民,自十一月至次年三月计上千人。当时办兵差者,借用民马,不给租金,马死途中,不给赔偿,民多匿马不出借。他知道后,一改旧例,解决租金赔偿问题,民众于是乐意急公成事。他重视振兴文教,在汜水县重建成阜书院,在郏县重建崇正书院,在杞县新建志学书院、文庙、八卦楼和东关迎春阁,又修建殉难刘状元祠,苏子由与愚庵之墓,还刻印《王苍谷集》。
思光为官,清廉律己,谨慎奉公,兴文教,急民瘼,除弊病,历任县职,均得民众好评。每次凋动,百姓呈请力留,牵挽车辕,依依不舍。二十七年(1762),传说他将出任鲁山县事,该县有一大盗,闻知连夜逃匿,及新官到任,才改名复回。
思光在汜水知县任内,有一年上元节,他陪伴0游街观灯,0坐轿,他徒步随行。有一村民携妻观灯,弃母于家,见而深为感动,自愧不孝。监生何林松言及此事,还称赞他为人做事,克宽克仁,彰信于民;虽不事威严,而能使人不赏而勤,不威而畏。他仗义执言,好以诙谐、蔑视、戏弄的态度,对待社会生活中不合理之事,因而得罪了安溪县知县和泉州知府,他们上下一气,行将构陷,幸得同窗内阁学士李宗文写信给知府、知县劝解,乃止。
廿八年(1763),思光辞官回乡,居家三年病逝。所作诗文,凡千余篇,分订7卷,惜末付梓,历久散失,残存的又在“文革”中付之一炬。民间流传其机智的故事颇多。其中几则收入《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福建卷安溪分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