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熙(1890年2月2日—1978年3月27日),字劭西。出生于湖南湘潭。语言文字学家。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院士)。参与创建九三学社,并被选为监事。九三学社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五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黎锦熙生在一个官宦之家,其祖父黎世缓宦游两粤、湖北、山西、热河、安徽等省,父亲黎培銮是清代贡生。黎锦熙幼承家学,从塾师诵读诸经、《文选》、唐宋诸大家诗文。他兴趣广泛、喜好作诗、绘画、篆刻和音乐。15岁即考取了秀才。不久,以秀才的资格考入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22岁毕业。从此开始他近70年的研究、教育事业。
黎锦熙童年和少年时代适逢甲午中日之战、庚子八国联军的侵略。国家的内忧外患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震动,也给他灌输了一种忧患意识。受当时“西学东渐”(即所谓新学、维新思想)影响,他不再埋头于“子曰”、“诗云”,而是开始关注国家命运,渴望为国为民做一番事业。
他认为救国必须振兴教育,而教育之振兴,尤在于普及教育,开发民智。他在湖南省立编译局编写小学教科书时,把《西游记》的某些章回选入课本,这在当时是个创新之举,引起教育界一片惊骇。
1915年,26岁的黎锦熙受聘为教育部教科书特约编审员。他潜心研究语言文字,认为中国文字必须改革。在他及同仁的倡议和组织下,1916年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他为该会拟定的宗旨是:一、国语统一,即规定标准语。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方言复杂,进行国语的统一工作,意义重大。二、言文一致,即普及白话文。
五四运动前夕,以鲁迅为首的新文学作家,创作了如《狂人日记》等一大批反封建的白话文学作品,显示了新文学的生命力。一些封建卫道士们攻击说:白话文学虽有“文学”,却无“文法”,有“文”无“法”,终是无以为“文”。为了反击这种谬论,1920年,黎锦熙与同仁在北京开办了第一届国语讲习所,并把他写的《国文文法系统表》同沈朵山合作改编为《国语文法系统表草案》,之后他又将其改为《国语文学》,在北京高等师范(北京师大的前身)国文系及女高师等校首创讲授这门课程。他用大量例证阐明白话文不仅有“法”,而且这个“法”十分缜密,足以指导为文。这就是非常有名的《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它第一次科学地、系统地揭示了我国白话文内在的语言规律,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的、具有自己独特体系的、将传统语法体系应用于现代汉语的专门著作。这部我国“五四”以来具有重要影响的语法专著,至1959年已连续再版了24次之多。黎锦熙生前在每次再版前都要对书中观点、体例、例句等进行修改,以求与新时代共进。
1920年,他促成教育部改定小学的“国文科”为“国语科”,以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并废除小学“读经”。在他不懈努力下,以后的几年,初中、高中的“国文”也改为了“国语”。他还发起领导苏、浙、皖三省焚烧小学文言教科书运动,这场反对封建文化的斗争,震动了全国,影响很大。与此同时,他与钱玄同创办了《国语周刊》。
黎锦熙对祖国神圣领土台湾省的-的关怀和贡献,更是功不可没。他认为台湾沦陷于日本50多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湾一定能够光复。台湾的方言极为复杂,再加上日本文化的影响,因此台湾最需要开展国语统一运动。1944年5月,在他的倡议和推动下,西北师院(兰州)、女子师院(白沙)、社会教育学院(壁山)创办了国语专修科,为在台湾推行国语预先培训人才。后来,抗战胜利,台湾光复,为推行国语前往台湾的学者达100多人,对于推进国语的普及起了巨大作用。由此也可看出黎锦熙对祖国统一的热忱和远见卓识。
属于-范围的另一件重要事情,是在黎锦熙、钱玄同的策划下组织起来的“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早在1917年他向教育部提出的《国语研究调查之进行计划书》内就有“《国语辞典》之编订”一项。他建议编纂《国语辞典》以填补群众阅读白话文学作品遇到难解之词无书可查的空白。几经努力,终在1923年促使“国语统一筹备会”设立了“国语辞典编纂处”。1928年他领导的“国语辞典编纂处”改名为“中国大词典编纂处”,下设搜集、调查、整理、编著、统计五个部。计划到1948年成书三大册,共三十卷。那时流行的工具书只有《辞源》、《中华大字典》等几种,至于编纂专以语言文字为内容的能给中国几千年文化0现的词作一系统总结的《中国大辞典》还没有人提起,当然就更不会有编纂这样辞书的专业单位了。
他们的工作,是要把五代、北宋的词和金元的戏曲、明清小说、从古到今的字书、词典所没有收录的词语,统统加以搜集、整理、注释。规模宏大,头绪纷繁。尽管他们做了充分准备和大量工作,并已先后印出了《中国大辞典样本稿》、《中国大辞典长编》,却由于经费不足、战乱频仍而未能成书,着实令人扼腕叹息!但值得告慰的是,他们的辛勤劳动没有白费:黎锦熙把所剪录的数百种书报、依音序装屉储存排定整理的300多万张卡片完好地保存下来,在新中国成立后全部捐献给了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这些历尽千辛万苦的珍贵档案,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我国编纂大型辞书词典提供了异常丰富的资料和极其宝贵的经验。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在黎锦熙的领导下,以有限的人力,先后出版了《国语词典》、《增注国音常用字汇》、《新部首国音字典》、《增注中华新韵》、《北平音系十三辙》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应社会之需编写出版的《学文化字典》、《正音字典》、《汉语词典》等多部工具书;培养了一批精熟编纂字典、词典的专门人才;还为出版事业开辟了一条与出版分工的新路。这也是我国出版史上非常值得记载的一页。黎锦熙一直想编一部百科全书式的《中国大辞典》,直到晚年,他还向中共中央写了“请中央组织《中国百科大辞典》的编写工作的建议”。
为了推进中国的文字改革,黎锦熙在1922年便与钱玄同、杨树达等人提出了“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把中国的新文字定名为国语罗马字。1923年,黎锦熙、钱玄同、赵元任等11人组成了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会,研制国语罗马字。1926年公布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方式》就是黎锦熙、钱玄同、刘半农、林语堂等6人组成的“数人会”共同拟定的。这是现行《汉语拼音方案》的奠基工作之一。黎锦熙提出建议由国家铸造“汉字注音铜模”。这个建议于1935年获得实行。他主选“注音汉字”6788个,并多方奔走呼号,委托商人承铸。这样,小学课本、儿童课外读物、民众读物就可以用“注音汉字”字模排印,这对扫盲运动和儿童识字帮助很大。但由于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国难当头,华北危急,辛辛苦苦制成的注音字模,落入日本占领区,推行注音字母的希望化为了泡影。但后来台湾实行了他的主张:《国语日报》和很多注音读物都利用注音字模,经常出版,销售量很大。台湾是我国第一个普及国语的省份,在这里部分地实现了黎锦熙的理想和愿望。
黎锦熙长期任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国语推行委员会常委,他与赵元任、钱玄同等人确定了北京话为国语标准音。他在推广普通话、从事文字改革运动中,十分注意推广“标音字母”标音,用他主编的《国音常用字汇》查字、认字,能很顺利地掌握四声。按音序去查他主编的《国语辞典》,立即能把所需要的词找出来。
黎锦熙的名字,黎锦熙的生命紧紧和文字改革连在一起。从最初的倡导、组织到规定标准音与标准语,制定符号、音标;从注音字母、注音符号到国语罗马字、拼音文字;从南北协议定音,京音、京语到普通话;从拼音方法上的“三拼”到“双拼”等等,无役不从,或主持,或参与,实际调查,采择众议,审古酌今,不断加以修订、改进,日臻完善,务期既合于音理,又便于实际应用。近70年来我国有关-、文字改革的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熔铸着黎锦熙的心血与汗水。
1949年,北京刚解放,黎锦熙就被毛泽东指定和吴玉章、马叙伦、范文澜、成仿吾、郭沫若、沈雁冰7人组成“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前身)。10月10日的成立大会上,吴玉章在开幕词中指出:“1926年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等人在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拟定国语罗马字拼音法,这就使中国文字改革工作大大地进了一步。”1958年,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里又说:“钱玄同、黎锦熙、赵元任等人制定‘国语罗马字’的功劳是不能不承认的。”对文字改革工作,党和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与支持。
“文革”期间,黎锦熙虽受到党中央保护,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在工作和生活诸方面受到干扰、破孩,但即使是在艰苦的条件下,他也并没有停止研究,还写下了近30种学术论著。1972年,他将自创的“汉语双拼草案”、“文字改革概说”亲自交给周恩来。
粉碎“-”后,他欢欣鼓舞,渴望在科学的春天做更多的工作。1977年,他撰写了《峥嵘岁月中的伟大革命实践——回忆建党前夕毛主席在北京的部分活动》;1978年,他上 书党中央,提出在发展自然科学的同时尽快发展社会科学的建议,又向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汇报了汉字与机器相结合的具体方案。没过多久,他因病住进医院。病中他仍时刻关心着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多次要求出院工作。3月27日上午,他艰难地举着插有输液针管的右手,逐字逐句地审订着他在北京地区语言学科规划会上的书面发言稿,他在发言稿末尾深情地写道:“我今年已满八十九岁,风烛残年,但我要活到老,学习到老,工作到老,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要把全部精力贡献给祖国的语文教育事业!”他计划着出院后的科研工作,憧憬着科学春天的美丽蓝图。然而,仅过了10多个小时,他就溘然与世长辞了。他对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真是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黎锦熙从事语文教学和研究工作70年,研究和探讨的领域很广,对于语言学、文字学、词典学、语法学、修辞学、教育学、目录学、地理学、史学、佛学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和丰富的著述,仅有关语言文字学方面的著作,计论文就有300多篇,专著30余部。他在文字改革、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词典编纂方面,尤其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数十年来,他还为祖国培养了许多语言文字工作者和专家,影响所及,遍于海内外。
黎锦熙不仅是一个语言学家,一个学者,同时又是一个社会改革家,一个始终为了中国的富强、进步,贡献了其毕生精力并做出巨大贡献的人。
黎锦熙先后当选为第一、二、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作为九三学社创始人之一,曾任九三学社监事,第一、二届中央理事会理事,第三、四、五届中央常委。
来源: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