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维(1910-1965)国民党军上将。
湖南省桑植县人,1910年3月出生于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南岔村陈家湾。其父陈毅然,系当地富绅。曾就读国民小学。1925年夏,赴省垣参加升学考试,因误考期,入长沙尚智中学补习,后转考湖南一师未取。乃弃学从戎,投考黄埔军校第五期,得以录取。毕业后,报考南京空军军官学校指挥科,录取时名列前茅。1928年底毕业,分配到某飞行分队领机。1929春,由国民党空军司令部保荐,入英国皇家航空学院继续深造。1930年毕业后,回国任武汉空军某飞行中队领机员。
抗日战争时期,在保卫上海战役中,他驾机从杭州起飞,超高飞抵上海吴淤口、高桥一带上空,对日军主力舰进行突然袭击,将山云舰击沉,轰动中外,国民政府授予“抗战民族英雄”、“飞将军”称号。不久,日军出动大批飞机轰炸南京,他不畏强敌,在领机员牺牲的情况下,仍英勇搏击,其头、脚均受重伤,座机中弹,万分危急之时,以坚强的毅力和高超的技术,安全降落。第二天有报纸说“陈有维下落不明”。第三天,他安然归队。抗战结束后,升任中校大队长。
1945年秋,参加了蒋介石发动的-、反人民的内战,先后任国民党空军大队长、空军司令部第三署上校署长、北平空军司令部参谋长、少将司令长官。1949年1月去台湾,旋即任台湾空军军官学校校长,与蒋经国过从甚密。1959年,任空军副总司令及三军参谋总长、中将。1965年10月,因拔牙时施-过量而诱发心脏病去世,终年56岁。逝世后被追授上将军衔。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