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谢正蒙(1563~1631),字子圣,号中吉,明代惠来都华谢村(今华湖镇华谢村)人。生于嘉靖四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自幼警慧好学。万历八年(1580年)为邑庠生。自学于“仙井古岩”,请邹元标、何乔远二先生讲正学(儒学)。万历十六年(1588)戊子,与邑人林世赏、汪巨瀚、方一位同科中举。时二十七岁。
万历二十九年(1601)赴京候选。三十三年(1605)授任为湖广安乡县知县。安乡邑在洞庭湖边,田多被水淹没。正蒙谨修堤防,使湖水不致为患。任中,鳌奸剔弊,政举卓异。万历三十八年(1610)奉召抵京,朝廷赐晏,称赞他“清廉天下冠”。万历四十年(1612)以考绩“行取卓异”,授任监察御史巡按云南道。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旨巡按直隶,督理两淮盐政,兼管南京、山东、江北总运漕粮。当时商人有奉送新官贺仪千金的陋规,谢正蒙到任后,坚决废止,并请求朝廷减轻税赋,体恤商人。出巡淮河时,见范公堤崩塌,田舍、盐场淹没,他带头捐献薪俸,修筑河堤;又引淡消咸,变荒滩地为良田。江淮人民怀念其功德,在扬州为其塑像造生祠,与范文正公一起祭祀。祠堂题匾“二贤祠”。谢正蒙性赋刚直,嫉恶如仇。任职期间,积极向朝廷陈述政见利弊,不怕触犯权贵。多次弹劾神宗的爱子福王朱常洵,参处过税珰(太监)李凤、阮升,以及皇帝的心腹锦衣卫百户刘光先、金吾右卫指挥使倪英等,抨击过银台(通政使司)等部门。万历四十四年(1616)因母病亡,回家守孝。万历四十六年(1618)朝廷任命他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兼按察佥事,分巡大梁道。正蒙辞不赴任,悠游林下十余年。崇祯四年(1631)二月十九日卒于家乡。当时,大学士顾秉谦、司马郭之章和刑部主事谢廷赞等曾撰文表彰他的功绩,并镌刻立碑,将他与张文献、海瑞、徐马石同列为岭南四名臣。著作有《柏台疏草》四卷及诗文集,但大部分已失传。存有奏疏十九篇,录于《潮州耆旧集》。华谢村永安古庙西侧,保存着他手书石碑一块,刻载:“大明洪武三十年九月颁皇帝圣谕”全文。
上一篇:詹一惠
下一篇:方廷兰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