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锵云
林锵云(1894—1970)
又名锟池、昌文,新会县沙岗乡人。出生于工人家庭,父亲是香港洋务工人。其年幼失学,11岁时母亲去世,13岁随父亲到香港,14岁在香港外国轮船当练习生,民国8年(1919)冬在香港参加中华革命党。1922年开始参加工人运动,1925年参加省港大-,192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后任中共南海临时县委书记、佛山市委常委、香港工代会党团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南方特派员兼“海总”香港特派员。1929年初兼任香港专事营救被捕革命同志的赤色救济会工作。1931年冬在香港被捕,入狱50多天后被港英当局递解出境。1932年1月到达上海,5月在上海因叛徒出卖而又被捕入狱。1937年在苏州监狱转移途中逃脱,后转到武汉八路军办事处。1938年被派回广东工作,任中共南顺工委书记,同年10月广州沦陷后,组建顺德抗日游击队抗战。任广州市区游击第二支队独立第一中队长。1940年夏起,先后任南(南海)番(番禺)中(中山)顺(顺德)中心县委委员、广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南番中顺游击区指挥部指挥、中区纵队司令员、珠江纵队司令员、中共广东区委委员等职。在此期间,领导中山建立抗日根据地,成立中山人民抗日义勇大队。率队袭击日、伪军,除奸惩恶,摧毁敌伪政权,屡立战功。民国30年(1941)10月,与谢立全、刘白东等率领独立第一中队,军政干部训练班共250余人,在顺德西海乡抗击进犯的日伪军2000多人,取得以少胜多的“西海大捷”。带领珠江纵队主力挺进粤中,并在中山率先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为中山中共党组织奠定可靠基础。
1945年8月北上,参加粤北党政军委员会。1946年6月率队奉命北撤山东烟台。任北撤委员会委员兼干部大队大队长。后任两广纵队副政治委员、1948年任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常委兼组织部部长,被中央留下参与东北工矿的接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调回广州工作,先后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委员、华南分局职工委员会第二书记、广东省总工会筹委会主任、主席、中国海员工会华南区委员会主席和广东省劳动局局长、广东省副省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等职。“文革”期间遭破孩,被关押,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70年10月2日在广州病逝。1979年12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州隆重举行追悼会,对其革命的一生作出正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