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庆
赵万庆(1909~1939),又名赵寿昆。宣统元年(1909年)生,江苏沛县鹿楼乡赵庄人。先后在丰县尹小楼初小、丰县第一高小、丰县师范读书。丰师毕业后,任小学校长数年。民国18年(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丰沛边境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民国20年8月1日,和徐州特委特派员武广春在丰县城开展“八一”宣传活动,因叛徒韩敬禹出卖被捕。他虽受尽酷刑,仍坚贞不屈。最后,国民党丰县当局以“危害民国罪”判其5年徒刑。民国23年秋,提前获释。回家后,为恢复发展党组织继续奔走,于丰沛边境相继建立“少共团”、“贫农会”、“鞭杆会”,组织农民开展抗捐抗税斗争。民国26年8月,和李公俭等发起建立了抗日组织———丰、沛、鱼、砀4县统一委员会。当年底,中共丰县县委恢复,赵万庆任组织部长。翌年4月,任徐西北区委秘书长。8月,任中共苏鲁豫特委社会部长。民国28年5月任苏鲁豫区党委社会部长。同年秋,湖西地区发生“肃托”事件,赵万庆被诬为“托匪”,在单县郝平房村惨遭杀害,时年30岁。现已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