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励
裴励(1910~1941),又名裴克,字宗勤。丰县常店乡人。烈士。早年在丰县师范读书时,就崇拜岳飞、史可法等民族英雄。“九一八”事变后,他和同学上街贴标语,高呼“收复失地!”“誓死不当-奴”等口号,被开除学籍。回乡后,他和丰县师范同学江兆瑞等组织自卫武装。民国25年(1936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他到中共丰县县委抗日青年训练班学习。民国27年5月,日军侵占丰县县城,裴和江兆瑞等各拿出自家0,以自卫队为基础,组成抗日游击队。一次,游击队发现一小队日军在丰县城西关外河内洗澡,0架在河岸上。他带领游击队从高粱地里跳上河岸,一举将12支长枪、1支短枪和1挺机枪取走。后,他的游击队纳入八路军苏鲁豫支队,他历任游击三大队第六中队长、支队政治部-干事、一旅政治部-科干事、科长。随八路军五纵队南下盐城后,他又奉命组建新四军三师七旅盐城独立团,并任政治委员。民国30年7月28日上午,团部派往十二区塘河东成家墩的8名-干部被土匪暗杀,裴励便亲率警卫排渡塘河进剿,不幸被土匪开枪击中头部,于次日凌晨牺牲,时年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