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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节支(1879~1935),又名永和,字浚。宝应县西湖新集乡(今洪泽县共和乡戚庄村)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考中秀才,后回乡办私塾。时宝应县设三十六图,负责催粮并可随意抓人。他对此十分愤慨,状呈县衙,反被官府冠以“反清”之罪而遭通缉。葛-离家避难,并入两江法政学堂就读。期间,再次控告宝应县三十六图不法行为,恳请政府取消这种组织。后经勘查,认定葛反映情况属实,遂撤销三十六图,建立地方粮董制,钱粮国税由老百姓直接向县交纳,减少中间盘剥,减轻农民负担。对此,河东各图大小绅士怀恨在心,便纠集歹徒,对葛围殴毒打,幸被一旅馆老板将其装入空棺,运出城外,才幸免于难。民国初年,他被推举为宝应县第二市议长;民国10年(1921年),又被选为江苏省众议员。民国20年夏,他坐船去涂沟办事,遇一匪船拦劫。土匪发现是一带枪官船时,躲避不及,匪徒中有其堂弟葛永新,见其堂兄便连呼饶命。他声色俱厉,激愤地说:“我决没你这当土匪的兄弟。”遂下令将其和众匪徒一起击毙。在赵集训办民团,极具战斗力,加之他本人威望很高,使周围土匪和过路军队皆不敢犯境。他任省议员后,常向上反映群众要求,为民办事。宝应县教育科长芮绍武要求各地一律按南京的模式大办“洋学堂”,并以此为由向家长增收大量教育附加费,民怨沸腾。他为此先后奔波六个月调查访问,专门写一本小册子陈述利弊,指出宝应不是南京,应量力而行,切不可加重人民负担,终使县教育科取消原来决定。宝应湖、西河湖相连,渡船既少且小,交通不便,每遇洪水,常船翻人亡。经葛节支力倡,用政府资助和群众自筹的办法,办起11条义渡船,并先后开辟宝应至黎城、涂沟、仁和、岔河、高良涧5条长途客运线。每遇灾荒,便下乡查看灾情,呼吁各界捐款赈济,并带头解囊。他一生募捐救济贫苦农民之衣物钱粮,难以统计。民国24年,葛节支病逝。临终时,前庭院里跪满老百姓,为他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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