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业(约1802~约1884),原名佐业,字子勤。泰州人。清代官员。王出生晚清泰州旺族。道光三年(1823年)进士,因目疾于道光六年补殿试,授户部主事,又升任兵部郎中,补军机章京。先后任湖南衡州、闽中福宁、汀州、漳州等地知县。因平定小刀会,擢升漳龙道道员,赏花翎。不久又任兴泉永道道员,驻厦门。驻厦门时,有洋人扬言被抢劫,要求赔偿,王广业以理拒绝。洋人转而就船宴请,王广业如约前往,仅带仆人与兵弁各一名,沉着应付,宴罢方归。咸丰七年(1857年)因目疾致仕。返回泰州后,又积极筹办团防,清廷为他加按察使衔。著有《乡贤世德录》、《听花轩诗》等。
王贻哲(1856~1916),字自庵。咸丰六年(1856年)出生。广业之第十子。光绪八年(1882年)举人,曾任山东范县(今属河南省)、峄县知县。光绪三十二年与汪子垣等集资白银12万两,创办泰来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开泰州近代工业之先河,又与人合资开办鼎盛南货号、鼎新米店。光绪三十二年创办泰州商务分会,任总理,隶属于江宁商务总会。民国4年(1915年),泰州选举国民代表参加北京国民代表大会,王贻哲当选为正式代表。民国5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