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鸿业(1912-1999),又名丙晨,化名陈其苏,男,义乌夏演鲤鱼山村人。1935年毕业于上海持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应聘在上海武陵中学任教。“八一三”事变后,回到义乌,不久与陈望道的女儿陈次莲结婚。在家善交朋友,结识中共党员杨文清、马丁等同志,与社会上知名人士吴山民等关系甚密。
1942年5月,义乌沦陷。协助吴山民建立义西乡镇联防办事处,任警卫股长。1943年5月,曾一度担任抗日武装第八大队大队附。同年8月,国民党义乌县政府妄图收编第八大队,为应付国民党,党组织决定第八大队番号改为义乌县抗日自卫总队第三大队,任大队长。1944年转任地方民兵大队长,直至1945年抗战胜利。
1948年12月,中共金萧工委在金义浦兰边区成立路北县政府,季鸿业出任县长。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5月,金属各县相继解放,季鸿业先后担任兰溪县接管组组长、兰溪县县长、浦江县副县长、金华专区法院副院长、浙江省人民法院秘书及金华师范学校教研组组长等职。1958年错划为右派,文革中遭受破孩。1977年应聘为浙江省文史馆馆员。1981年恢复党籍,次年由退休改为离休。曾任义乌县政协第四至六届常委。1999年12月31日,在义乌病逝。
来源: 义乌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