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熙晋(1791—1851),原名津,字析木,号西桥,义乌城区湖清门人。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应贡生试,浙江督学、侍郎汪由敦奇其文,视为国士,举为优贡。次年考充镶黄旗教习。道光五年(1825),以教习出任贵州省龙里县知县,不久调任普定县知县。十二年,迁仁怀同知。为官清正,执法严谨。任开泰知县时,教徒聚众扰黎平,熙晋平息-,仅捕为首者,余众悉放还。普定县境土豪,每利用旧俗聚众称雄,魁首号为“牛丛”,获“盗”不送官而辄积薪焚杀。
某土豪为泄私愤,诬良为盗,连焚3人,吏不敢捕。熙晋坚决予以重刑,自此少有杀人焚尸者。二十二年,调任湖北省宜昌知府,6年间清理积案1700余件。二十九年,楚地大水,灾民逃聚宜昌,熙晋毕力抚绥,并报请以工代赈修葺城垣,灾民免遭饥馑。三十年,母丧,辞官归里,次年病逝。生前积书数万卷,公余精研古籍,订疑纠谬,务穷原委。著作有《春秋规过考信》、《春秋述义拾遗》、《古文孝经述义疏证》、《帝王世纪》、《贵州风土记》、《骆临海集笺注》、《仁怀厅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