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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森林(1909~1943)清苑冉庄村人。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家乡从事抗日工作。1938年任清苑县冉庄抗日政权秘书,写下一首《从戎赋》:东来魑魅践山河,神州烽烟血泪多。
且将毫墨抛书案,怒持剑戟战群倭。
1938年,区委吸收他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冉庄第一名共产党员,第一任村支部书记。1940年调任区委书记兼清苑县县大队政委。当时张森林及干部们白天常藏在地道内看指示、写报告,分析情况,计划工作,夜晚出来进行抗日活动。任职期间,组织领导农、青、妇、工会及人民武装,展开了顽强的抗日斗争。1943年农历三月初五夜间,张森林与县委宣传部朱信等人在耿庄南一老乡家组织秘密会议,会后朱信连夜转移到李庄。由于汉奸告密,耿庄、义和庄、段庄3个据点的敌人把张森林和区委宣传委员黄岳及保定两名爱国青年学生包围。张森林紧急掩护保定学生安全脱险。经过长时间枪战,子弹几乎用尽,黄岳身负重伤,经请示区委书记张森林同意后,自杀殉国。当张森林突围近李庄时,脚部受重伤,他把0拆毁扔掉,带伤奔走,血染荒郊。被捕后,敌人把他押到耿庄炮楼,后连夜转押到段庄炮楼,日伪军对他软硬兼施,逼他投降。酷刑之下,限期让他写下降书。
张森林在段庄日军据点受尽酷刑摧残,1943年农历三月初八,慷慨就义,遗体由高老白、高年、高志等村民连夜从段庄偷运回村,用清水洗净周身的血痕。从他的内衣袋发现了诗稿《就义辞》:鳞伤遍体做徒囚,山河未复志未酬,敌酋逼书归降字,誓将碧血染春秋,人去留得英魂在,唤起民众报国仇。
他的两首遗诗,1997年经国家文物专家鉴定为国家一级革命文物。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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