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杏阁(1910~1964)女。安国流昌村人。因家贫,12岁即会纺织。15岁重病不起,父母为给她找个“棺材主”,将她嫁给安平县报子营村比她长13岁的单身汉。病好后,她和丈夫靠卖烧饼为生。她生下第三个孩子时丈夫去世,靠乞讨度日。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八路军来到她的家乡,开展抗日斗争。她看到八路军说话和气,纪律严明,爱护人民,便全身心投入支前工作。
1942年5月,日军对冀中抗日根据地进行残酷“扫荡”后,环境异常残酷。她不顾个人安危,千方百计掩护抗日干部,精心护理伤病员,成为村里第一个掩护抗日干部和八路军伤病员的“堡垒户”。她在家里挖了两个地洞,供伤员隐蔽、疗养,军分区派卫生员长住她家,并备有医疗器械和药品,她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医院”。她对伤员关怀备至,自己吃糠咽菜,把节省下的粮食换鸡蛋,给伤员增加营养,伤员拉着她的手说:“你真比俺亲娘还亲!”有的伤员不能小便,她端着盆去接,伤员不肯,她嗔怪道:“俺是0,亲娘俩不拘细礼儿。”她还学会了简单的护理技术,当时缺乏-剂,她给伤员换药、洗伤口非常小心,尽量减少伤员痛苦。有5名生命垂危的重伤员,在她的精心护理下起死回生,重新奔赴前线。在艰苦的环境下,她曾数次落入敌手,任凭敌人严刑拷打坚强不屈,保护了伤病员的安全。
1944年11月,冀中军分区授予她“冀中子弟兵的母亲”光荣称号。1945年1月,她出席了晋察冀边区群英会,195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