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命爵(1525~1603年),号一所,金山水美(今新内村)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考中举人。嘉靖四十年,任河南密县教谕。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升安徽庐江知县。庐江田粮不均,农民连年赔累粮赋,王命爵实行丈田均粮的办法,按户按田立籍写明田亩数及应缴粮赋数额,将盖有大印的田赋帖子发给各户收存,解除无田载赋农户多年的赔累重负。命爵还全面整顿县政,革除积弊,乡民交口称道:“王知县是天赐我们的好父母官。”他离任时,父老乡绅联名挽留,竖立“去思碑”。
隆庆六年,王命爵调任南京城兵马指挥,兼管讼狱之职。在任以公正廉明著称,深得民众爱戴,进京觐见皇帝时,受封正六品承德郎,御赐“清廉宴”。
万历二年(1574年),王命爵任广东韶州同知,时逢洪水泛滥成灾,他一面设法赈济,一面发动民众疏通河道,加固堤防,兴修水利。万历五年,随军出征广东罗定县罗滂山洞,并督建西宁城,因屡建功绩,晋阶四品。以后,奉派监课雄关税务,考绩为最,两台御史交章奏荐。
万历九年,升任广西太平府知府,他一面整肃吏治,清除奸吏囊役,严禁苛捐摊派;一面出榜安民,济困扶贫。上任仅半年,力革官场恶习,兴办教育,民心归顺。
万历十三年,依例进京述职,神宗皇帝朱翊钧厚加赏赐,第二次御赐“清廉宴”,并晋封中宪大夫。不久,调升两浙盐运使。翌年,命爵因母逝回家奔丧。3年孝满,调任河东运使。时值河东地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饿殍遍野。命爵变卖自己部分田产,连同薪俸一并捐出赈济灾民。在其感召下,当地官绅富户纷纷解囊助赈。命爵在河东任内,倡廉肃贪,赏罚分明,所属官吏均能同心同德,恪守职责,廉洁自爱。
万历二十年,命爵进京述职,又以考绩为最,第三次御赐“清廉宴”,晋封嘉议大夫。命爵时已年近古稀,即奏请告老致仕,明神宗准予依照正三品衣锦还乡,并御书“卓树清标”匾,派专人往王氏大宗“追来堂”悬挂,以示褒奖。同时,赐“狗头玉印”一枚,可随时向当地府库支取银两颐养天年。
王命爵家乡水美社地势低洼,他变卖全部田产治理水患,而自己却更加清贫,无奈两次动用玉印共支银20两。他告诫家人说:“吾已返乡,无功受禄,于心有愧,银两支回须勤俭度日,休言再取”。皇帝赞曰:“命爵真乃廉吏,清如佛也!”
万历三十一年六月初一,王命爵逝世,享年78岁。时家贫,家人只得借贷料理其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