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龙娣(1908-1931),女,福建省上杭县南阳乡人。1929年摆脱封建家庭的束缚加入妇女会,当选南阳乡妇女主任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任南阳下平原区妇女主任,1930年2月调长汀县苏维埃政府妇女部工作,不久任县苏维埃政府妇女部部长。在任期间领导妇女努力生产粮食,支援红军,还发动妇女做军鞋、草鞋,慰劳红军指战员。1930年5月组织南阳慰劳队为红四军四纵队送去猪11头,布草鞋1000双和各种蔬菜,还动员组织妇女洗衣队,前往回龙慰劳红军指战员。1931年5月,在闽西地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中蒙冤受诬,在南阳赖坊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