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昌
郑德昌(1911年——1957年5月)又名程思远,庆云县郑家庙村人。1937年10月,联络当地爱国知识分子、爱国青年,组织了抗日救国军,参加了杜步舟领导的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第八团,任三营营长,转战在庆(云)、阳(信)、盐(山)一带。1945年9月,任庆云县政府副县长。1946年3月,任县长。他主持修建了烈士祠堂。同年8月,任渤海行署教育科长,同年秋,到华东党校参加整风学习。学习结束后,任山东省高级教育研究会秘书。1949年,调往北京,历任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使馆文化参赞等职。
迁葬故里,庆云县人民政府为他召开了追悼大会。
1952年毕业于空军航空学校。后历任空军飞行大队大队长、团长、师长,军区空军司令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军区空军副司令员,沈阳军区空军政委。是中共十三大代表、互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88年被授予空军中将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