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敏华(1928—1986年)女,百色市人。1950年,毕业于百色助产护士学校,分配到田林县卫生院当助产护士。1953年,调凌云县卫生院妇产科,举家搬迁凌云,租住街道民房,一住就二十四个年头,毫无怨言。遇见病人有困难,虽自家生活困苦,还慷慨解囊送钱粮和衣物给病人救急。
何敏华医德高尚,待病人如姐妹,爱婴儿如已出,不怕脏臭,常口对口吸羊水,进行人工呼吸,挽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婴儿。她因公多次受伤,自身又患多种疾病,仍坚持工作,不愿请假。“0”期间,忍辱负重,默默工作,丈夫张烈兴医生被-致死,长子被陷害坐牢,何敏华被诛连受监视,有人制止何敏华给所谓“-”家属接生,她仍不顾个人安危,偷偷去工作,坚持救死扶伤。她几十年如一日,风里来雨里去,不管严寒酷署,不分昼夜,随喊随诊,认真负责,接生三天后必到产妇家访查,了解产妇和婴儿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传授保健知识。何敏华主刀凌云县第一例剖腹产手术,因政治上的原因,工作再好,评先进和劳模从没有份。但她仍埋头苦干,只要人民信得过,工作对得起良心,便心满意足。
1985年,何敏华病重在南宁留医,病危时要求连夜返回凌云,凌云已成她的故乡。1986年3月26日,她因肝癌医治无效逝世,终年58岁。凌云卫生系统隆重举行追悼大会,参加单位有30多个,送葬的干部群众计5000余人,这几乎是当时的全部机关和县城人口的一半,是空前绝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