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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乃贤(1891—1924)字祖宝,地苏上江人。唐少时聪颖过人,10岁入高小读书,每试均列前茅,但因家景贫寒而辍学。后经矢志自学,考入武鸣旧制中学,毕业后,回乡充任高级小学教员,唐教学有方,措施裕如,后升入县视学所就职,此期间,唐乃贤尽心尽力督办本县学务。民国9年(1920年)省令恢复自治,热心地方教育的唐乃贤被选为县议事会副议事长。
就职之日,他宣誓“为民兴利除弊”,大兴教育,但地方公款相沿均为官厅把持,多充饱官囊。为获办教育经费,唐提议采取“投筒法”,由地方法团经理公款,议事会决议后,县知事李熙运力持不可,李仗势省政当道,睥睨一切。议员中都为唐之安危担心。他说:“吾侪为人民代表,宜以人民之利害为利害,以自身之利害弗顾也”。毅然出名上控省宪,双方争执激烈,县知事李熙运终因理亏被撤职,捐款得还诸地方。“投筒法”得以实现。
民国12年,年仅31岁的唐乃贤升任县议事会议事长。即与县劝学所长韦超群等人倡议创办县立初级中学,开创县域中学教育之始。倡议获县参议会、议事会赞同,但因创办经费无着落而迟迟莫举。当时,红渡口岸为都安通往南宁的唯一渡口,大批桐油、纱纸、南粉经此运往南宁、香港,来往商客络绎不绝,过渡捐税,称“红渡担捐”,年获巨款,向来被不法官军强占,灌入私囊。唐乃贤认为,此项巨款若能收回,用创办都中,经费则是足足有余,他决意争取收回,不能再让不法官军吞噬。为此,唐四处奔走呼号,动员民众,奏书上控,终于争得此项捐税归地方使用。 民国12年8月,都安县立初级中学正式创办,当时由于红渡捐税款额充裕,除可支撑办学全部费用外,为了鼓励学生上学,唐建议该校第一届至第四届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唐乃贤为兴办都安教育积劳成疾,民国13年6月不幸病故,年仅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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