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初 ( ?-1951) 又名李桂光,化名李枫、李平。新地镇殿村人,地主家庭出身。南宁军校第五期毕业,历任国民党军队排、连、营、团长和“四剿总副总队长”、“桂林绥靖公署第五支队大队长”、“桂林绥靖公署特务组组长”。
1950年1月, 李胜初邀集陈铭仁、唐天、严刚、钟定权、董明、黄河、麦老五等在苍梧县华里乡殿村他的住宅开会,拟定武装-行动计划,决定主要匪首名单。会后,分头组织土匪武装,实行武装叛乱。同年3月,李胜初与董明(女)2人潜往香港向白崇禧、李品仙等请示机宜,领取派令和活动经费。从香港回苍梧后,即在粤桂边境的同乐大山组织匪“--救国军西江纵队”,下设3个师、一个独立旅,共有匪众300多人,李胜初任“纵队司令”。
同年夏,李胜初与董明第二次潜往香港向白崇禧、李品仙汇报和请示。从香港回来后,即在藤县琅南乡召集匪首陈铭仁、高振武、胡家龙及琅南一带的反动地主开秘密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武装-。此次会议后,在苍梧、藤县、岑溪各地相继发动-事件。如“广平事件”、“琅南事件”、“界垌事件”、“潭东事件”、“筋竹事件”、“木式事件”等。李胜初杀害群众及干部共300余人,抢劫公粮、搜刮人民财物和勒收行水等约值稻谷300多万公斤。最残酷的是在琅南乡将农民数人破腹挖取心肝,拿来煮食,吃不完的晒干,又曾在苍梧、藤县将抓去的群众活活抽筋致死。
1951年1月, 在解放军和民兵的进剿中,李胜初匪部土崩瓦解,李胜初和“军需处长”钟墀、“政工队长”董明等6人走投无路,潜伏在新利乡三村的木卷冲。2月12日,第五区区委书记任占魁率领新利、 华里、永平3个乡民兵包围木卷冲,活捉李胜初等6人。1951年5月10日,匪首李胜初在梧州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