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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原(?~1524年),字士元,明代官吏。三原(故治即今陕西三原县)人。武宗正德九年(1514)进士。授吏科给事中。就职后疏陈“汰冗员、慎工作、禁贡献、明赏罚、广言路、进德学”六事。他指出,百姓的贫困由于各级官吏横征暴敛及太监强迫贡献。而贡献的名目繁多,且美其名曰:“孝顺”。太监们从百姓中索取数十数百,而向皇上进贡的仅一二。又说,为君者驾驭下属只是采取赏与罚,然而近来一些庸才尸位素餐的莫不封侯缠玉,有的足不出门也受重赏。但是,抵御外敌,效命边塞的却沾不到皇上赏赐,以致打败仗的畏罪逃亡,这就是士气不振、甚至分崩离析的原因。张原的奏疏送上朝廷后,权贵佞臣痛恨万分,也触怒了皇帝,传旨将张原降为新添驿丞。
嘉靖初年(1522),世宗继位,恢复张原兵科给事中官职,还加一级俸禄。当时,南宁伯毛良杀死其子,锦衣堂印指挥朱震等人违法乱纪,张原一一查办他们,并夺职闲住。不久,世宗封张鹤龄为昌国公,陈万言为泰和伯,世袭,授万言之子为尚宝丞,又任命外戚蒋泰等五人为锦衣千、百户。张原抗疏直言。不久,他还弹劾建昌侯张廷龄强占民地、外戚蒋轮、曹蕙家人擅作威福,权贵为之震慑。后来,张原改任户科给事中。
嘉靖三年(1524)三月,嘉靖帝坚持要将其生父光献帝议加皇号,其牌位移入太庙。庶吉士王思与给事中张原等数十人伏左顺门哭谏,谓之争“大礼”。嘉靖大怒,将张原等数十官员投入诏狱,每人杖30。一旬后,张原因伤重而卒于狱中。
张原死后因家贫不能安葬,其妻子儿女与同官毛玉、王恩、王相等人之家属均-他乡。遗著有《玉坡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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