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先(1922~1963)望都许庄村人。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同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8月任中共望都县一区区委副书记、书记。1942年7月任中共望都县、定唐县二、四区区委书记。1945年4月任中共定唐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45年8月任中共定北县、望都县委组织部部长。1946年9月任三地委组织部干部干事、秘书。
1946年12月任中共定县县委组织部委员。1947年7月任三地委组织部秘书。1948年4月任中共满城县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1949年2月任中共定兴县委书记。1952年8月任中共涿县县委书记,同年10月任中共保定地委委员。1953年7月任中共保定地委常委、专区公安处处长。1955年2月任中共保定地委-书记、副专员。1960年2月保定地、市合并后,任中共保定市委-书记兼市长。1961年5月保定地、市分设后,任中共保定地委-书记、专署专员。
在工作中作风扎实,与群众共甘苦。在三年困难时期,带病坚持工作,带领干部群众想办法研究代食品,为了群众生命安全用自身做试验。为从根本上解决全区农业生产问题,狠抓水利和防洪建设,经常深入各水库及白洋淀工地和民工同吃住,了解工程施工情况,现场办公解决困难。由于经常通宵达旦的工作,饿了吃点辣椒充饥,喝点稻糠酒暖暖身子,身体受到极大伤害,因积劳成疾,1963年1月23日病逝。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