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伟民
沈伟民(1901-1936),福建省永定县湖山乡人。1926年冬在平和县城当药铺店员时秘密参加农民协会,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湖山地区最早的一批党员。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回到家乡开展农民运动,组建党的组织,同年秋首任中共象湖支部书记,带领群众开展抗租、抗税、抗捐等斗争。同年10月,南昌起义军一支部队途经湖山等地,沿途宣传并点燃了武装斗争的烈火。1927年冬,与李长发、刘连甲等在香坪组建五坎区赤卫队,任副队长,带领队员进行政治、军事训练,提高赤卫队员的政治素质和战斗力。1928年3月8日率赤卫武装参加平和-,攻打县城,救出农军战友。随后转入山区坚持斗争,不断粉碎敌人的“清乡”,打击反动势力,为建立永和埔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1929年11月任中共五坎区委书记,与区苏维埃主席李高兴一起致力于苏区政权的各项建设。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当地领导人民群众配合红军游击队坚持游击战争,不断粉碎敌人的残酷“清剿”。1936年9月在战斗中不幸被捕,同月在永定县城车门坝英勇就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追认沈伟民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