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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甫(?一629),魏州观城(治今山东莘县西南观城镇)人。武德初为内史(中书)舍人,典掌机密,以才干见称。
刘林甫,魏州观城(治今山东莘县西南观城镇)人。武德初为内史(中书)舍人,典掌机密,以才干见称。与中书令萧瑀等撰定律令,林甫因著《律议》万余言。后拜中书侍郎,赐爵乐平县男。贞观初,迁吏部侍郎。自隋代以来,每年铨选自十一月开始,至次年春结束;因选限迫促,铨选极不精细。林甫掌选后,加以厘革,四季之中,应选人随到随选,随时注拟官职,甚为方便。此时,全国初定,州府及诏使有赤牒授官者,应选人无须至京师;至此,应选人每年尽集吏部。因铨选精慎、公允,当时人常将其比隋朝时有知人之鉴的吏部侍郎高孝基。贞观三年(629年)病卒前,尚上表荐贤,太宗嘉其忠贞;死后太宗甚为痛惜,赐绢250匹。有子刘祥道,曾任吏部侍郎,后官至宰相;子刘应道,尚故隐太子李建成之女闻喜县主李婉顺,孙刘齐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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