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肖峰名灼华,霍邱城关人。幼年丧父,母在王人鹏家做工,肖峰就读于王宅私塾。塾师及学东见其勤奋学习,又常常挨饿,学膳费均免,从此他更刻苦攻读。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优贡,十七年,举人,二十年,进士。后授翰林院编修、国史馆纂修、二十四年会试同考等官,二十五年起,历任山东、福建、两广道监察御史、六科给事中、户部侍郎。
肖峰嫉恶如仇,不畏权势。任职期间,先后上疏揭露袁世凯、岑春煊等劣迹。他说:“人必先问心术,乃有魄力之可言。未有心术不端,而可言魄力者?”在上疏粤督岑春煊罪行时写道:“维国家之治乱,视乎人才之消长。人才之消长,视乎赏罚之得失。”“岑督私用豪侈,均列入西征报销,浮冒数十万,苛罚周、陈等姓巨款,多入私囊”。等等。此外,李肖峰还为修厦门海港、广东缉盗、平反冤狱,禁赌、兴学、重用人才、外交事务等上疏。
清亡后,李肖峰返乡闲居。民国34年(1945),他的著作有《移孝轩疏稿》4卷、《林泉隽语》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