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贤
陈海贤(1901-1931),福建省永定县高陂乡人。1927年10月参加由党组织领导的抗“路捐”斗争,火焚高陂团防局。1928年参加农民自卫队,同年8月参加闽西秋收-和攻打龙岩城的战斗。1929年5月红四军解放永定时任宣传队长。1929年10月当选太平区苏维埃政府财政委员会主任。1930年10月当选县苏维埃政府常委兼财政科长,创建县粮食调剂局、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大力推行廉政措施,按总行委指示,“把一杆枪、一粒子弹都集中到红军去”,组织后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1931年4月当选永定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1年6月在闽西苏区“肃清社会民主党”错案中蒙冤,罹难于永定南门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