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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达明(1913~1946),乳名寿祺,原名治安,曾用名胡通、胡寿、-甫、胡亦然、吴刚,1913年4月26日生于陕西省蓝田县孟村乡胡家村一个贫农家庭。他出生12天,父亲即患病去世,母亲守寡种田纺织,抚儿度日。祖父系清末武举,胡达明幼时聪慧,6岁跟祖父识字,7岁入本村私塾,六年之后进入巩村乡立小学。
蓝田县1926年已有党的活动,随之农民协会建立,李仁轩、蔡子伟、汪锋等在东川举办青年训练班,宣传革命理论,传播马克思主义,引导青年走革命道路,胡达明深受革命思想影响,仰慕进步学生,积极为革命散发传单、送信,在学校表演具有进步思想的戏剧,担任校学生会会长、蓝田县学生联合会委员。1929年夏,由杨珊、林子潘介绍,胡达明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校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常务主任。他刻苦学习功课,如饥似渴地阅读《社会进化史》、《唯物主义史观》等革命书籍。
1931年春,胡达明考进西安陕西省立一中。因家贫无力继续上学,他又考进陕西省机器局工徒学校半工半读。不久因闹-,学校-解散,胡达明进陕西省机器局工厂当工人,继续从事革命活动,担任厂共青团支部书记,同年夏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编入街头支部。他在工厂成立工人互济会,在工人中积极发展党员,厂党支部建立后任支部书记。在此期间,胡达明先后兼任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干事和西安市互济总会委员。西安群众在莲湖公园举行“八一”--及准备--时,胡达明根据组织决定带领一些党团员和进步群众参加,并任总指挥。
1932年,中共陕西省委号召工人到红军游击队中去,胡达明动员西安机器局工人参加渭北红军游击队。因有人告密,胡达明被捕被扣押50余天。敌人轮番审问,严刑拷打,胡达明坚贞不屈。敌法官以“危害民国罪”和“参加共党互济会嫌疑”,判胡达明有期徒刑五年,褫夺公民权六年,押进陕西省第一模范监狱。胡达明在狱中组织党员秘密建立党支部并任支部书记。
1935年五六月间,胡达明患感冒咳嗽,经胡润民和胡凤轩周旋,假诊断为肺病,保出监外就医。时值收麦大忙季节,胡达明顾不得家中“龙口夺食”,到处寻找党组织。四处扑空后到汽车厂当学徒,经共产党员刘湘卿(王力)恢复组织关系。他常向工人进行革命宣传,动员三四十名工人上夜校学习新文化。他揭露工厂老板压迫工人的文章《工人日记》以胡亦然的署名在《工商日报》上发表之后的第三天,他的宿舍即被搜查,并有人跟踪监视。当国民党政府来捕他时,幸得工人群众掩护,从饭堂后边翻墙逃脱。
1936年二三月间,胡达明到石官寨保国民小学,以教师作掩护,继续坚持革命斗争。他与屈清辉、李时新两人定期开会研究革命斗争情况,恢复发展党的组织,宣传党的纲领和抗日救国主张,准备组织群众,开展分粮斗争和游击活动,去南山向红七十四师陈先瑞部队要求发枪。暑假,胡达明以乳名胡寿祺参加蓝田县教育局教师讲习班,领导教师反对延长讲习班的时间取得胜利。他在蓝田县九间房村以开药铺为名建立交通站,开展革命工作;组织小学生在农村宣传抗日,给绥远的抗日军队进行募捐;发动高中学生到西安找学联会建立联系;发动高小教师联名控告联保主任;西安事变前夕;胡达明拿着一本封面印有“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字样,里边却是共产党员教材的小册子,在学校向学生宣讲;西安事变发生后即回到农村,发动农民建立抗日救国会,带领群众同保长算账。此时在许权中旅工作的汪锋调胡达明到该旅政治处任上尉政治助理员,党内担任特别支部副书记,在地方兼任蓝田县救国会武装部工作。胡达明与汪锋、赵伯平、方仲如等一起举办了两期蓝田县抗日人员训练班,并亲自讲课。西安事变和平解决,独立旅撤退后,胡达明在留守处处理地方武装:一部分人、枪留在地方;一部分人、枪由他带领连同蓝田县农民自卫军60余人,随红十五军团南路军驻防礼泉赤桑镇。
1937年2月,中共陕西省委调胡达明回独立旅任特支副书记;5月参加党中央在延安召开的苏区代表会议;7月调省委任巡视员;继又调任省委西安职工委员会副书记,负责在工人中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并任省委候补委员。1938年10月,他在省委干训班学习,兼任党支部书记;1939年春调任中共沿河(合阳、韩城一带)地委副书记兼-部长;5月调回省委任职工部部长、省委委员,兼任省监委委员、-委员;1940年11月任省委职工委员会书记、省委机关党支部书记,兼省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42年进中央党校四部学习;1943年调中央西北局组织部,主管陕、甘两省干部工作;1945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正式代表。
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大举进攻解放区,胡达明调任豫鄂陕边区第一地委副书记、第一军分区副政委。在商县黑山战斗中,胡达明实行机智灵活的指挥,并同军分区副司令员亲自端上机枪,轮流射击敌人,掩护全军前进,以少胜多,武装了自己。一次,行军至毛坪,发现柞水县凤凰嘴驻有国民党正规军,敌众我寡,难以通过。胡达明指挥部队趁黑夜从一个小镇多次往返迷惑敌人,使敌误认为我军强大不进而退,我军顺利通过。行军途中,司令部战士张德钧的草鞋烂了,从老百姓家中弄了一双草鞋穿在脚上,胡达明发现后,一边语重情长地讲解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重要意义;一边将自己备用的一双草鞋给张德钧,让他把草鞋还回。
1946年11月26日中午,胡达明率领部队行至商县杨家斜麻地沟,由于恶霸地主告密遭包围,胡达明立即指挥部队迎击敌人。他在突围中不幸身受重伤。警卫员要背他转移,胡达明果断地命令警卫员不要管他快随部队突围,并将身上带的文件撕毁咬碎吞进肚内,壮烈牺牲,时年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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