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云龙(1840—1901),字雨田,山东省长山县人,进士。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潼关厅抚民同知。二十五年(1899),调任商州。二十六年(1900)复任潼关厅抚民同知。
二十五年(1899),久旱不雨,夏粮歉收,秋禾枯萎,百姓待救。邻县百姓也因饥荒来潼谋生。云龙不经请命,开仓赈济。僚属说:“没有皇上旨意,开仓似非所宜。”云龙答:“等待上命,恐怕百姓死完了。你们照办,就是降罪由我承担。”遂在城内金陵寺和各主要街道设置赈济粥厂,舍饭放粮。每人还发给铜钱20文。他与粥厂约法三章:米要淘净;面要下足;饭要做熟。若有贪赃枉法者依律治罪。潼民赖以生存。华阴、阌乡、永济灾民也深受实惠。
同年九月,慈禧太后、光绪帝慑于八国联军入侵来到西安。焦云龙前往请罪。慈禧迫于形势,召见云龙说:“汝能活吾民,何罪之有?”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十一日,因劳致疾,卒于任所。诰授军政大夫。发葬之日,各行停业,万民送葬,厅、道、协署乡绅等送挽联致哀。城内、留果、代字营等地修建“焦公祠”。祠内楹联题:“满原共拜仁人赐;合县均霑雨露恩。”又联题:“扶困济民援之以道;博施及众何是于仁。”后经陕西巡抚奏准生平政绩宣付史馆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