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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睦楧(1499——1567)。明太祖六世孙,周悼王第九子。正德八年【1513】封南陵郡王。敏达有识。嘉靖四十一年【1562】,御史林润言:“天下财赋,岁供京师米四百万石,而各籓禄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万三千石,而宗室禄米五百四万石。即无灾伤蠲免,岁输亦不足供禄米之半。年复一年,愈加蕃衍,势穷弊极,将何以支!”事下诸王议。明年,睦楧条上七议:请立宗学以崇德教,设科选以励人才,严保勘以杜冒滥,革冗职以除素餐,戒奔竞以息饕贪,制拜扫以广孝思,立忧制以省禄费。诏下廷臣参酌之。其后诸籓遂稍稍陈说利弊,尚书李春芳集而上焉。及颁《宗籓条例》,多采睦楧议云。隆庆元年【1567】薨。谥庄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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