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科举制度的形成
古今中外,任何政权的运转都需要一定数量人才的支撑。在中国古代史上,官员选拔经历了先秦的“国家选士、诸侯贡士"和世卿世禄制,汉代的察举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其中,存在时间最长、对中国历史影响最深远的是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科举制度得以产生形成于隋唐时期,与魏晋南北朝以来士族的逐渐衰落、庶族地位的逐渐提高相联系,也与这一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紧密相关。
公元581年,杨坚建立隋朝,589年,统一全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必须抑制士族门阀势力,改革官吏选举办法成为当务之急。隋文帝首先开始政府分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尝试,开皇十八年(598年),他命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推举人才。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置明经、进士二科,因为进士科在中国科举考试发展史上的重要性,所以通常以此作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正式形成的标志。大业三年,炀帝又设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等十科举人,并将秀才、明经、进士科设为常科。隋代科举制度的出现,标志着魏晋南北朝以来的平流进取、坐致公卿"局面走向终结。
唐朝科举的种类主要有常举与制举两种。常举也叫贡举,主要有六科: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此外,还有道举、童子、一史、三史等共五十多科。在常举各科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士人青睐,明经以经义考试为主,进士则要加试诗赋。制举是皇帝临时发布诏命举行的考试。宋人曾统计唐制举名称多达八十六种,七十六科,其中较为常见的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等。常举是唐科举考试的主体,制举相对来说是常举的补充。
唐代科举考试的主持机构在前期主要是吏部,开元以来改为礼部执掌科举。掌管科举考试的官员被称为"知贡举"。
唐代科举考试的时间也有明确规定,常举多在每年十月报名集合,春天举行考试,故称:春闱",制举不定期举行。唐代科举考试中贡举考生的来源有两种:生徒和乡贡。生徒是指中央官学如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等处的学生和地方官学的学生,主要为官僚子弟;乡贡则指曾在私学学习或自学成才者,经所在州县选拔考试后,被举送到京城参加考试者。制举参加者不限身份,可为平民,也可为官员。
唐代科举及第者,被视为具有做官资格的人才,他们还要经过吏部诠选才能被授予官职,叫"释褐试"。吏部选官标准见于《新唐书选举志》:"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从仪表形象、口头表达、书法写作、分析判断等方面考察其综合能力。通过后还要再考查德、才、劳,合格者才能授官。
出自《中国古代历史三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