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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农”问题到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07月30日 16:30:05 来源: 福建日报 作者: 潘家恩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与该变化相适应的是对“三农”提法与政策的深化——从新世纪初“三农”问题的提出,到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确立,再到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布局,“三农”已发展为充满能动性的国家战略。  

  首先,这体现着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工业化的基本完成和资本过剩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更充分的现实条件;其次,“三农”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它不再只是农民负担或城乡经济差距,同时包括“留守”“空心”等社会文化层面的困境。“三农”问题也不仅表现在乡村,它还以“环境污染”等方式影响着城市;再次,它不仅关系着大多数人口的基本民生,还关系到我们能否在全球风险和危机加大的国际环境中获得可持续发展。  

  因此,从“三农”问题到乡村振兴战略是城乡生态化融合这一新发展理念的内在体现,必然要求我们对“三农”问题和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动态的认识。  

  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相比于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来说,更好地体现着系统性与战略性。新二十字方针可理解为生产、生态、生活的“三生一体化”,以及文化与治理的相辅相成并作为“三生”的支撑保障。其不仅在程度上明显加深(如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并做优先序调整,还在内涵上体现着重要变化。  

  比如从“生产发展”到“产业兴旺”,将农业不再定位于传统意义上单纯的第一产业,而是“三产融合”后的新业态与新趋势。同时,其也不仅是农民自己的事情,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新技术手段的普及,包括资本、市民、农民工等多种主体都在大范围下乡或是回乡。为了让产业真正得以兴旺,自然需要以此为机,让长期外流的“三要素”(劳动力、资本、土地)回流,也即实现从“下乡”到“回乡”的转变。  

  再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既体现着对生态的强调,也将乡村环境和生活质量的内涵进一步拓展延伸;而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则隐含着对各种“无效治理”或“高成本治理”的反思,并进而以“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后更为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新要求,其也自然意味着对乡土社会特殊性的自觉及在地化治理资源的重新发掘。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生产、生活、生态”是彼此割裂并主要强调前者,新二十字采用融合的整体思维方式,在统一的基础上更多强调内涵式发展,明确提出生态并放在十分靠前的位置,使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内在于生态文明这一新的文明形态与发展视野之中,为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以实现新时代的城乡生态化融合。  

  为了进一步把握这种历史性变化,我们还需要认真思考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内涵。从发展要素上看,作为尝试面对且缓解“三农”问题的乡村振兴,虽然形式可能多样,但如何让纷纷外流的“三要素”逆向回流则是关键。这种回流不仅涉及原来流出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还包括有利于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各种资源;回流目标不仅是作为经济产业的农业,也包括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角度看更为综合的广义“三农”领域;回流效果则同时包括由此产生新认识及对原有坐标的反思与改变。实际上,这也是乡村振兴区别于一般“资本下乡”等行为之关键所在,两者虽然形式相似,但实质和客观效果却有较大差别。  

  从制度组织上看,乡村振兴在促进发展要素回流的同时,需要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重建承接“三要素”回流的有效载体。一方面,在“回嵌”乡土的过程中探索一套既能避免已有困境又能体现中国特点的组织制度,从而实现理想化的社会治理;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更具包容性和有利于城乡良性互动的制度设计,避免城乡割裂且减少外部剥夺,强调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  

  从认识坐标上看,乡村振兴意味着对原有都市导向及经济主义单一视野的调整,对以乡土为“问题”和“对象”之主流坐标的改变,以及因特殊时代及外部压力所形成片面认识和定性思维的挑战。其立足多元共生的乡土社会,认识到单向强调都市发展之不可持续性,进而重新发现乡土的意义与价值,由此也产生出更为多样化的实践——如新组织形式的创造(城乡合作/社会企业等),新思考纬度的引入(生态永续/生活教育等),新生活方式的践行(都市农夫/青年返乡等)等。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践是理论之源”,从“三农”问题到乡村振兴战略既是新世纪以来十多年历史变迁和时代发展的结果,也是对新世纪以来各种基层乡村建设创新经验的吸收与发扬。如果回到历史视野,乡村振兴战略其实有着逾百年的探索积累,广泛兴起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包括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陶行知等在内的著名知识分子或实业家,他们通过回归乡土脉络、整合各种建设性力量并融合中西优秀文明,在乡村基层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组织创新与制度创新,努力推动包括人才、技术、资金等在内资源的“回流”乡村。彼时,虽然在内忧外患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成效有限,然而却内在体现着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的国情自觉与实践担当,同时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教训,可为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城乡融合等方面提供十分有益的经验参考与历史借鉴,值得我们进一步关注。  

(作者系重庆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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