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伊始就聘我为特约编纂,接受了编写《安徽省志·建置沿革志》的任务。经过十多个寒暑,先后十易篇目,六易其稿,才形成今天这本志书。
中国地方志无论从它的源和流来看,还是从方志的形成、发展、定型、全盛的发展史来看,均首志建置沿革。首先要讲清该行政区域的方位、疆域,然后讲清建置沿革。作为省志的建置沿革志,主要应讲清境内历代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的建置沿革、疆域变迁、设置经过、治所变迁、名称由来、隶属关系变更等内容并附有关图表。
该书按其内容,主要记述今安徽省境内自古迄今县以上(含古方国、封邑)各级行政区划的建置及管理体制。为讲清各级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的渊源关系及安徽地区在全国的地位,在每一个朝代,首先简介全国各级行政区划的设置概况、隶属关系及新出现的行政区划(含派出机构)的演变简况,然后再重点介绍今安徽省境内的各级行政区划设置及隶属关系。同时,在历史分期上,以建省为界分篇,分章则按历史上各级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的自身演变规律兼顾王朝的完整性划分为11章,节原则上以朝代为序分为33节。以此尽量将历史上安徽地区可考的古国、邑及郡县制产生后,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划的设置予以罗列。其中,南北朝大乱时期滥置的各级行政区划中的主要区划以粗线简述。
地(市)县(市)建置沿革记述今安徽省境内截至1996年止的省辖市、地区所属的市、县的历史沿革。分为省辖市、地区两篇,并以各省辖市、地区为序分为16章,再按所辖市、县及市、地区概述分为88节,并以节为单位将历史上县以上各级行政区的建制设置及隶属关系的变更情况作详细记述。为讲清各行政区域的历史沿革,首先讲清各区域的概况、范围、现行基层区划设置、名称由来、现行及历史上县以上行政区划治所、疆域变迁等内容,然后再详细地记述各行政区域内的历史沿革。
该志在成书过程中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该志书所载各级行政区划建制的设置、变更、隶属关系依据正史地理志、州郡志、职方志、郡国志、地形志及地理补志为主,并尽量以实录、正史中的纪、传、历代会要、会典以及古今学者经考证说明正史中的错误等专著为据,对有些建制的设置及有关情况作必要的修订。作为权威的官修书,不能详注所依据的文献,更不能并列引证有关文献中的有关条文。为此,采取如下方法:凡几种史籍所载相异处,选择认为较合理或自认为是正确的一种;对明显误载的重要史籍作简要点明。
二是该志书对安徽境内县以上各级行政区域的建制设置、隶属关系、疆域变迁的日期以最高发文机关(含皇帝御前会议、诏书以及民国、建国后的中央政府及专司此职的部、院文件)发文日期为主,无最高发文机关文件的以次高为准,再次才是转发文件或成立日期。对比较重要的变更采取全收。
三是数字表示法。关于日期表示法,古代部分除年代注明年号、年序外,并采用中文数字以括号内加注阿拉伯数字表示,月、日仍延旧籍原貌,一般不作换算。清代以后,安徽境内建置与现行区划关系密切,使用频率也高,故采取年代、年序、月、日仍用中文数字表示,并采用阿拉伯数字放入括号内注明公历的年、月、日。中华民国时期年分及公历月日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并采用阿拉伯数字放入括号内注明公历的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一律采用公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关于计量数字表示法,除直接取自旧籍且换算使用反而不方便的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旧计量单位外,其余一律按现行规定的出版物惯例办。
四是该志书的截止日期为1996年12月31日。此后变革不再据以改变篇章节结构及改变内容,但新发文件存入重要文件辑存中,并在有关章节末作说明;此前的有关数字一般均注明日期。
该志书的出版凝聚了多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心血。对该专业志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的有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历任领导和专家、学者等。书稿于1997年初写成后,于1998年元月8日召开了评议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经省志办初审、复审和终审意见定稿。
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加上受种种条件的限制,本志书难免有不妥之处,甚至有错误的地方,敬请通家不吝赐教,以俾下次修志时予以纠正。
徐学林
1998年4月
校对人员:宫为之、梅森、严希、吴静、张毅、史五一、曾又佳、何静恒、吴良琴。校核:钱金喜、万洪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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