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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直属事业机构

第三节 安徽省纤维检验所



1952年元月国家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总局成立后,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等地区相继建立了纤维检验局(所)。1953年华东区纺织纤维检验所在安徽设立了办事处。1955年将办事处改为安徽省纤维检验所,隶属于安徽省供销合作总社。
1964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依据1963年10月国务院转发纺织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纺织纤维检验工作的意见》,将安徽省纤维检验所改名为安徽省纺织纤维检验所,由安徽省纺织工业厅领导。省纺织纤维检验所分别在阜阳、宿县、滁县、合肥、蚌埠、安庆、芜湖、萧县、砀山、贵池、东至、铜陵、望江、宿松、枞阳、和县、无为、巢县等18个重点产棉地区和纺织厂所在地建立了纤维检验站,均为省纺织纤维检验所的派出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纤维检验网。“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徽省的纤维检验工作受到很大冲击,1970年经省生产指挥组批准,将省纺织纤维检验所设在各地区、市、县的18个纤维检验站的人权、财权下放给当地革委会领导。1973年以后,全省的纤维检验站大部分被撤销或合并,合肥市纤维检验站并入省纤维检验所外,阜阳、滁县、萧县、巢县、望江5个纤维检验站合并到当地棉麻公司,贵池、东至、铜陵、枞阳等纤维检验站均被撤销。至此,全省各地的纤维检验站已名存实亡。
1981年4月,省经委和省科委根据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1978年8月18日《关于全国纤维检验机构的隶属关系及其任务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的精神,联合发出《关于省纤维检验所划归省标准局领导的通知》,并将省编委1972年批给省纤维检验所的25个事业编制和省财政厅每年拨给的事业经费同时转拨给省标准局。
1981年8月25日,省编委在《关于成立安徽省工业产品检验所的批复》中,同意在原省纤维检验所的基础上,成立安徽省工业产品检验所,撤销省纺织纤维检验所,原定的25名事业编制随之划拨给省工业产品检验所。同年10月,省编委《关于保留省纺织纤维检验所机构名称的批复》,同意原省纺织纤维检验所机构名称予以保留,与省工业产品检验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985年12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批准将省纺织纤维检验所改名为“安徽省纤维检验所”,隶属省标准计量局。王宗琳任所长。省纤维检验所与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开后,在合肥市巢湖路145号原局机关办公楼2楼办公。1987年5月,办公地址迁至合肥市五里墩西园新村3号路1号楼。
省纤维检验所是一个具有纤维检验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的纤维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根据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生产办等部门关于整顿棉花质量、价格和严格执行国家调拨计划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纤维质量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规定,赋予了县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设置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属于纤维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由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除省纤维检验所外,芜湖市、蚌埠市、马鞍山市、淮北市、安庆市、阜阳行署、宿县行署、六安行署等8个市、行署技术监督局也设立了纤维检验所。
省纤维检验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化、计量为基础以及国家有关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省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全省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纤维的监督检验、公正检验、复验仲裁;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棉、毛、麻、茧、化纤等纤维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定及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国家对标准样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造、更新、仿制和保存纤维的标准样品;负责省纤维计量站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纤维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建立、保存、使用纤维专用计量标准,并组织量值传递;负责管理和实施纤维专用计量器具检定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有关纤维质量监督和纤维检验技术的宣传贯彻、科研、信息、统计工作。
省纤维检验所内设办公室、业务执法科、棉花检验科、毛麻检验科、棉花标准仿制科、综合试验室和纤维计量站。业务科室的主要任务是:
业务执法科:负责统一管理纤维质量行政执法及技术标准、技术情报、资料的订购、保管、借阅等工作。
棉花检验科:组织开展全省棉花的监督检验、公正检验和复验仲裁,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统检任务。
毛麻检验科:负责组织对全省毛、麻、茧等纤维的监督检验,公正检验、复验仲裁,负责毛、麻、茧类地方纤维标准的制订、修订及实物标准样品的制作、更新、保存和发放,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统检任务。
棉花标准仿制科:负责组织仿制棉花实物标准,组织对仿制实物标准的审定验收,实物标准的保管发放工作。
综合试验室:负责棉、毛、麻、茧、丝、化纤等纤维的委托检验,开展技术服务,负责纤维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测试检验,负责纤维制品含量专项打假测试工作。
纤维计量站:负责组织管理专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协助搞好对纤维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1991年经省编委批准,设立省棉花标准仿制服务部,事业编制40名,为省纤维检验所下属科级单位,单独核算,自收自支。后因故未正式成立。
省纤维检验所有办公、试验综合楼面积1900平方米,其中试验室面积500平方米,恒温室40平方米,各种仪器设备50台(件),原值30余万元。现有职工33人,其中科技人员22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11人),占职工总数的66.6%;大中专以上学历的21人,占职工总数的63%。历年人员情况见表1-4-6;历年全所收入情况见表1-4-7。
安徽省纤维检验所人员情况一览表
表1-4-6(1986~1994年)

说明:1991年经省编委批准,设棉花标准仿制服务部,事业编制40名。
安徽省纤维检验所历年收入情况一览表
表1-4-7(1986~1994年)单位:万元

说明:业务收入指纯收入。
省纤维检验所化验室建成后,积极开展检验工作,从1992~1994年共检验各类纤维64166.8吨。见表1-4-8。
安徽省纤维检验所检验各类纤维情况一览表
表1-4-8(1992~1994年)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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