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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献辑存

关于省标准局、计量局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



安徽省编制委员会文件皖编字(80)第098号
省经委、科委、标准计量局:
省标准计量局皖标字第(80)19号、皖量政字(80)第25号报告均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1979年10月20日省革委会主任办公会的决定,经研究同意:省标准计量局对外挂省标准局和计量局两块牌子,对内仍为一套机构。标准局下设一处、二处、三处,共定行政编制20名。行政、党政等工作仍由计量局统一管理。另成立省标准情报所,属标准局领导,定事业编制20名。
省辖市、行署、县(市)以及省直有关厅(局)标准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地、市、县(市)和有关厅局根据《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研究贯彻执行,编制不另增加。
计量局下设办公室、调查研究室、计量管理处、计划物资处,撤销政治处,在办公室内增设人事科。事业编制由40名减为35名。局所辖实验工厂由县级改为科级机构。
此复
省编制委员会
198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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