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和建立初期,安徽省没有专门的科学技术管理机构。直至1958年8月,为了适应群众性科技活动发展的需要,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安徽省科学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全省科学研究工作。随后,各专署、市、县和省直主要业务主管部门相继建立了科技管理机构。此后几经变动,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几乎都经历了撤销、恢复、再撤销、再恢复的过程。1978年以后,行署、市、县人民政府均设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省直主要业务主管部门也建立了科技(研)处。到1980年5月,省级科技行政管理机构定名为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